详细信息
标 题 | 学生意外受伤,在门诊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
内 容 | 学生意外受伤,在门诊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
办件分类 | 咨询 |
办件编号 | XHSZ2024111200002 |
提交时间 | 2024-11-12 16:37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不涉及第三人责任等情况的,可以凭社保卡,携带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材料至我市所在乡镇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涉及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情况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内不予报销,100元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 ||
答复部门 | 兴化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日期 | 2024-11-12 16:43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