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详情信息
详细信息
标  题 学生意外受伤,在门诊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内  容 学生意外受伤,在门诊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XHSZ2024111200002
提交时间 2024-11-12 16:3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不涉及第三人责任等情况的,可以凭社保卡,携带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材料至我市所在乡镇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涉及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情况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内不予报销,100元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答复部门 兴化市人民政府 答复日期 2024-11-12 16:43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