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化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便于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结合市场竞争审核有关规定,现就《兴化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11月1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兴化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邮编:2257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兴化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 通过在线提问或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22393981@qq.com。
联系电话:0523-82020717
兴化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发布时间:
2023-10-13
截止时间: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