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提升 “四村同创”工作水平,根据省和泰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四村同创”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解决农民生产、生活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目标要求
2009年培育100个全面小康村,抓好226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争创200个村庄绿化合格村,全面推进平安达标村建设。
培育100个全面小康村。根据泰州市“十、百、千”工程的工作要求和围绕2010年全面达小康的总体目标,各乡镇要对照全面小康村建设的考核体系(附后),认真组织申报,制订工作计划,扎实组织推进。各乡镇培育全面小康村不少于2个,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不少于5个,戴南镇、昭阳镇等乡镇要力争村村达到全面小康村的标准。已被泰州市确认的全面小康先行村和被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2008年度全面小康村,不再申报。
──抓好226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围绕“八化”和农村安全饮用水改造工作要求,抓好226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实现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重点抓好镇关村、干线公路沿线村,兴泰线两侧7个乡镇的村庄环境整治要更加重视。在有条件的村继续加快实施生态景观改造、建筑出新等项目,美化环境,彰显特色。
1.疏浚村庄河道,达到河道净化。清理淤泥、垃圾,做到河道、沟塘无淤积,水面无水草杂物,河岸无垃圾,无臭水沟塘,无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村庄河道有管护措施。改善农村水环境,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安全饮用水工作力度,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步伐,农户安全饮用水率达100%。
2.加强路桥建设,达到道路硬化。加快村内道路、桥梁和农田机耕路建设,加大村内危桥、险桥改造改建力度,村内道路全面硬质化,做到路通、桥通。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全部安装路灯,做到道路亮化。
3.清理农村垃圾,达到环境洁化。村内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足量的垃圾箱、筒、池,有长效保洁措施。做到村内住宅四周、村庄周边及主要道路无乱倒垃圾,垃圾池(箱)定期清运。
4.推进改厕改圈,达到卫生洁化。村内无露天粪坑,所有粪坑深埋封口。新建集中居住区推行农户单建卫生厕所,老村庄集中居住区推行户厕改造和新建公共厕所,做到定期清扫,禁止排入河道。
5.加快植树造林,达到村庄绿化。村内主干道、公共场所绿化到位,并落实养护制度。村庄绿化率达到30%,林木覆盖率20%以上。
6.拆除违章搭建,达到整洁美化。村内无乱搭乱建,电力、电话、广播、电视等线路架设整齐,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7.编制建设规划,达到布局优化。按照规划先行、严格审批、建设有序、村容美观的要求,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村民新建房屋建到规划点上。有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有完善的村容村貌长效管理制度。
8.完善基础设施,达到便民服务系列化。行政村内有符合要求的村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村民议事室、文化活动室和健身场所、便民超市等。
──争创200个村庄绿化合格村。全面实施绿色兴化现代林业工程,紧紧围绕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20%指标,全力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建设。
1、村庄范围内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新建中心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因地制宜,在村庄周围规划建设宽度20米左右的环村林带。
3、通村主干道两侧,要建设宽度不少于10米的道路防护林带,能宽则宽,道路绿化率要达95%以上。
4、村庄空地,居民家前屋后,都要达到绿化标准。庄内及河道四周要按照有河有树的要求进行绿化,全部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
5、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其中一、二、三级林网控制率70%以上。
6、坚持适地适树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树种选择以乔木为主,大力推广优良乡土树种。
——全面推进平安达标村建设。按照省、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以“五无”星级评定和“户长制”为抓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1、无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村霸、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现象。无打架斗殴、盗窃、抢夺等案件发生。
2、无群体性上访和重点人员越级上访事件。有效预防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
3、无邪教组织和邪教案件发生。年内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
4、无毒品栽植和吸贩毒人员。年内没有毒品栽植,无贩毒人员,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列入帮教人员复吸现象。
5、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辖区内无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
此外,按照集居地住户群建立中心户牵头联防负责制。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领导挂钩联系“四村同创”工作,各乡镇要把“四村同创”工作摆到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落实、抓督查推进、抓问题协调,必要时可组成专门班子驻村督查指导工作。
2.实施结对共建。继续实行市级机关部门挂钩联系“四村同创”工作。 实施“党建互助工程”活动,村企按照“自愿帮扶、就近结对、共建互助”的原则,开展村企结对共建,不断提升共建实效,有效促进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搭建平台,丰富形式,创新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3.加大投入力度。多头多路筹措资金,拓宽筹措渠道,破解难题。一是市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安排500万元,对乡镇“四村同创”工作进行考核奖励。二是加大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市有关部门对农村新“5+1”实事工程和水利、交通、绿化、改厕、危桥改造、文化体育设施等工程进行整合,在资金投入上对“四村同创”村给予倾斜。三是乡镇适当给予扶持。四是鼓励部门、企业、经济能人赞助。五是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集部分资金。
4.加强督查考核。市成立“四村同创”工作督查指导小组,开展巡回督查,定期通报情况。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四村同创”工作台账,推进“四村同创”工作有序开展。
四、考核奖励
年终,由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按工作实绩进行奖励。
1、列入全市四个文明考核。年终对乡镇“四村同创”工作和部门挂钩帮扶工作进行考核,列入全市四个文明考核得分。
2、全面小康村建设考核工作。按照各乡镇全面小康村建设工作的年终考核结果,以实际得分从高到低,全市筛选出前10名进行奖励,各奖励10万元到乡镇。
3、村庄环境整治考核工作。全市设村庄环境整治先进奖30名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10名,各奖20万元;二等奖20名,各奖10万元,奖金直接到村。
五、考评办法
1.全面小康村建设工作的考评,采取“乡镇自报、考核验收、评分奖励”的程序进行。
⑴在符合全面小康村标准的基础上,按人均集体可支配收入和村庄环境整治效果进行排名,取前10名进行奖励。对村庄环境整治不合格、计划生育超生和有严重恶性事故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符合泰州市全面小康村标准的,由市新农办向泰州进行申报。
⑵11月份由各乡镇组织自查,自查合格的,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⑶12月份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村进行考核验收,并对验收合格村进行初评,拿出评选结果,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奖励。
2.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考评工作采取“乡镇自报、考核验收、评分奖励”的程序进行。
⑴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村,低于85分为不合格村(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发文)。
⑵10月份由各乡镇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⑶11月份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村进行考核验收,并对验收合格村进行初评,拿出初步评选结果,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常委、市长联席会确定。
创建绿化合格村和平安达标村的考评奖励办法另行发文。
附:全面小康村建设工作考核体系
中共兴化市委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09年2月25日
附件:
全面小康村建设工作考核体系
|
指 标 |
单位 |
标准值 |
分值 |
考核责任单位 |
|
一、生产发展、民富村强 |
|
|
30 |
|
|
1、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比重 |
% |
≥80 |
9 |
市统计局 |
|
2、人均集体可支配收入 |
元 |
≥100 |
10 |
市委农工办 |
|
3、高效农业面积比重 |
% |
≥30 |
6 |
市农业、水产局 |
|
4、农村贫困户比例 |
% |
≤2 |
5 |
市扶贫办 |
|
二、生活宽裕、质量提高 |
|
|
30 |
|
|
5、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8000 |
10 |
市委农工办 |
|
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8 |
6 |
市水务局 |
|
7、农民人均住房面积 |
㎡ |
40 |
2 |
市建设局 |
|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 |
≥98 |
2 |
市劳保局 |
|
9、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 |
% |
≥40 |
4 |
市劳保局 |
|
10、农村年度计划生育率 |
% |
100 |
3 |
市计生委 |
|
11、农村有线电视行政入户率 |
% |
≥75 |
3 |
市广电局 |
|
三、乡风文明、社会和谐 |
|
|
9 |
|
|
12、十星文明户达标率 |
% |
≥90 |
5 |
市委宣传部 |
|
13、村民对社会治安满意率 |
% |
≥90 |
4 |
市政法委 |
|
四、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
|
|
22 |
|
|
14、农村道路硬质化率 |
% |
100 |
4 |
市建设局 |
|
15、垃圾集中处理率 |
% |
≥90 |
6 |
市建设局 |
|
16、河塘清洁率 |
% |
≥85 |
4 |
市水务局 |
|
17、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80 |
4 |
市爱卫办 |
|
18、林木覆盖率 |
% |
≥20 |
4 |
市林牧业局 |
|
五、管理民主、团结向上 |
|
|
9 |
|
|
19、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度 |
% |
100 |
5 |
市委农工办 |
|
20、村级班子群众满意率 |
% |
≥90 |
4 |
市委组织部 |
|
合 计 |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