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公有房屋出让公告
兴招采(资)2010002
本中心受兴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持有的公有房屋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及概况
|
标的 |
地段 |
门牌号 |
建筑面积 |
天井面积 |
占地面积 |
参考价(万元) |
备注 |
|
1 |
八字桥文化广场 |
元老府巷 |
1 |
243.4049 |
71.3 |
324.4 |
336 |
三处整体出让 |
|
3 |
97.3205 |
45.6 |
142.9 |
|
刘家巷 |
6 |
45.5315 |
21.4 |
53.4 |
|
2 |
八字桥文化广场 |
元老府巷 |
14 |
173.4144 |
|
38.2 |
166 |
14号为门面房,三处整体出让 |
|
16 |
34.6 |
86.9 |
|
18 |
33.4 |
94.2 |
|
3 |
八字桥文化广场 |
刘家巷 |
1 |
31.78705 |
16.6 |
48.4 |
241 |
四处整体出让 |
|
3 |
97.182 |
32.5 |
129.7 |
|
5 |
95.9581 |
82.2 |
178.2 |
|
7 |
42.76435 |
10.6 |
133.1 |
|
4 |
八字桥文化广场 |
刘家巷 |
9 |
77.4586 |
55.6 |
139.4 |
168 |
二处整体出让 |
|
11 |
96.8543 |
42.5 |
66.9 |
二、出让要求
1.该批房产为文物保护单位,中标者在使用经营项目上须服从“兴化市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管理,主要用于文化产业、文化展示、文化创意、文化教育及文化旅游。
2.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且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3.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必须同时与兴化市文化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合同。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时间、地点
竞买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资料:
⒈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
⒉竞买受让申请及承诺书;
⒊报名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可参加其中四个标的竞买;但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买人缴纳多份保证金可竞得多个标的。
4.《竞买须知》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兴化市兴化大道立交桥北、路东)。
五、接待看样时间、联系方式
时 间:2010年1月8日起预约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13951177946周先生,15252698056沐先生
联系电话:0523-83242196
六、竞买时间和地点
竞买时间:2010年1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竞买地点: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七、本公告由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解释(详细情况以《竞买须知》为准)。
联系地址: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兴化市兴化大道立交桥北、路东)
联 系 人:范先生 咨询电话:0523-83320719
网 址:www.xhzbcg.com 电子信箱: bgs@xhzbcg.com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