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有关餐饮企业:
为了做好2010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定点餐饮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有从事餐饮加工的经营能力及良好的经营业绩等(餐饮单位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法人企业的优先考虑作为定点酒店)。 2、具有6桌以上的接待能力(其中包厢4个以上),配全从业人员,提供优质规范服务。每月纳税额3000元以上,全年3.6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守法经营,近年来无消费者投诉并查处的记录。 4、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积极缴纳各项应缴税费。入库税金较多的规模企业,在确定为定点企业时优先考虑。 5、卫生、环保、消防等符合要求。环境良好,饮食安全,食品卫生信誉度达A级或B级,无重大安全隐患。 6、备有点菜薄,标注菜肴及酒水价格,积极推广兴化及本店特色菜肴,价格公道。 7、按照统计部门要求,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8、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星级申报、技能培训、交流比赛、会务学习、食品放心工程等活动,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实施时间: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2010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兴化市服务业局行业企业管理科(九顷路10号二楼)。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报名时,须携带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卫生许可证(原件),以及上述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报名处。 2、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报名处。 3、提供2009年度纳税原始票据或地税部门纳税证明。 4、提供一份本店品种齐全的点菜薄,交报名处,用于平时考核检查。 5、签定承诺书,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五、相关说明 1、为使公务定点的餐饮企业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凡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定点企业经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确定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就餐必须在定点餐饮企业进行,接待单位凭定点酒店提供的地税部门专用发票加盖定点酒店印章后报支,其他票据一律不予报支。 2、定点酒店实行动态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凡卫生、环保、消防等不合格受到处理的。则取消其定点资格。 3、欢迎城区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积极报名竞选,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报名通知和报名申请表,可登录市发改委网站(www.xhdpc.gov.cn)下载或来市服务业局领取。 5、咨询电话:83242023 联系人:平长涛 韩江兴
兴化市公务接待定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