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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兴化市交通工程项目(BT)投资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11-12-31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交通运输局 字号:[ ]

2012年,兴化市交通工程计划投入15亿元,推进公路工程建设。2012年计划开工建设的三个重点项目(总长63.68km,投资总额18.86 亿元),拟采取BT投资建设模式,现公告如下:

一、拟采用BT投资建设项目信息

1、高兴东公路(333省道)。路线长36.35km(不含与231省道共线段约8.5km),按设计速度100km/h的一级公路建设。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4.01亿元,其中:开发区董家至231省道临城镇古庄段,路线长6.79km,投资3.08亿元;②231省道长途客运总站至210县道垛田转盘段,路线长2.99km,投资1.66亿元;③210县道垛田转盘段至229省道,路线长18.65km,投资7.39亿元;④229省道至东台段,路线长7.92km,投资1.88亿元。

2、昌合公路西延(351省道)。计划实施229省道至大周公路转盘,路线长11.2km,按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新建,路基宽度26m。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6亿元。

3、新张公路永丰至陶庄段(203县道)。路线长16.13km,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新建,333省道至戴窑镇区段路基宽度17,其他路基宽度12。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16亿元。

二、BT投资意向要点

1、投资

由施工方融资建设,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管理,政府负责项目回购。

2、回购金、支付及计息方式

回购金:本项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回购金为经审计的乙方对本项目的总投资。

支付方式:回购期为3年,年度回购比例为3:3:4。工程实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满一年支付一次,利随本清。

计息方式: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每月申报计量,甲方于次月15日前审核确认后,开始计息。利息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3、保证

1)甲方保证

甲方承诺在乙方投资建设的本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和审计后,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采取现金回购乙方完成的工程量。

甲方保证按时拨付每期应付回购金本息;回购金本息由市财政负责偿还,并纳入兴化市财政年度预算;兴化市财政同时出具支付回购金本息的承诺函。

2)乙方保证

合同签约前,乙方向甲方交纳项目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交纳项目中标价的10%作为诚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诚信保证金在每月计量中按计量的20%支付,付清为止;以上资金均不计息。

4、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上述分期的回购款项,超出宽限期的利息上浮60%

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延期赔偿金,延期赔偿金按每天万分之一中标价计。乙方原因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毁约补偿金: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非对方原因毁约(不可抗力除外),另一方赔偿对方毁约补偿金人民币500万元。

 

以上项目信息,如有投资意向者,可来人来电进一步洽谈

联系地点:江苏省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兴化市长安南路1)

联系人:陈春华  王贵善       

联系电话: 0523-83273005   83273003

邮箱:xhjtwgs@163.com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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