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应急〔2020〕150号
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为深刻吸取江苏明璐不锈钢有限公司“10·28”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双月会战”专项行动和兴化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涉炉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2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使用中(工)频炉企业(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是否向从业人员通报;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
(8)建设项目是否有安全设施设计;
(9)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
(10)熔融金属吊运安全管理;
(11)中频炉炉体、炉衬、冷却水系统、应急供电供水保障系统的预防体系建设等方面。
具体的检查内容见中(工)频炉专项检查表(附件2)。
四、检查方式
以公示执法检查为主、“四不两直”检查为辅,白天检查为主、夜查为辅等方式。
五、工作要求
1、各执法单元要根据检查要求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合理安排检查时间,确保专项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2、各执法单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10天内整改到位。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3、各执法单元在检查时要会同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与涉炉企业负责人见面沟通,按照专家意见督促整改,确保“对单销号”。
中频炉检查表(1t以下)(1).xls
中频炉检查名单.xls
中频炉检查表(1t以上)(1).xls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