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我市人才生活租房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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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兴化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兴人才〔2021〕3号)文件精神,补贴对象和标准为: 1.毕业后两年内到兴化企业就业的本科生,标准为每月800元; 2.到兴化企业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月2500元; 3.到兴化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标准为每月4000元; 4.企业以副高职称、正高职称引进,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人才,标准为每月1500、2200元; 5.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劳动和社保关系在进站企业的,按引进博士享受人才政策;其他博士后人员,标准为每月4000元。 咨询单位:兴化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社局507室,楚水路43号),联系电话:83238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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