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21年11月建设工程质量巡查通报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2-07 09: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于20211117日至19日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暨住宅防水工程质量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共抽查了13项住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重点检查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构件几何尺寸进行了监督抽测,对钢筋、建筑防水材料等进行了监督抽检。

从巡查情况来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但也有少数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质量通病控制措施不到位、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巡查对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1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1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行为方面

建设单位:部分工程未明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个别工程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未加盖审图章;少数工程未按规定下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少数工程未按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少数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不完整,未提供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合格证明;个别工程沉降观测记录不完整;少数工程验收记录内容填写、签字不完整;少数工程混凝土养护记录不完整;个别工程隐蔽验收后未按规定填写验收记录并由专人签字;个别工程质检员未按规定在岗履职;少数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少数工程建筑防水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不完整、复试参数不完整。

监理单位:个别监理部监理人员配备不完整,专业监理人员未按要求配备;少数工程旁站监理记录中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部分监理规划内容不全,缺少质量通病控制、建筑防水、分户验收等内容;少数工程监理人员变更手续不完整;少数工程旁站方案内容不完整,旁站记录内容不完整;少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不完整;少数工程未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内容列入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少数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未书面制止并责令整改验收闭合,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观感质量:少数工程钢筋施工、箍筋制作、箍筋间距、钢筋绑扎等不符合要求;少数工程构造柱钢筋连接、钢筋打弯施工不规范;个别工程窗台梁施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别工程预制ALC板与墙柱连接施工不规范;个别工程砌体施工不规范;个别工程窗附框固定件安装不规范;个别工程放线洞口及泵送洞口补塞不规范;个别工程接闪器引下线施工不符合要求。

实体抽测:钢筋原材料抽检18批次,全部合格;建筑防水材料抽检7批次,全部合格;现浇板厚度、梁柱断面几何尺寸抽测均满足设计要求;实体混凝土强度抽测32个构件160个测区,均符合设计要求。

三、处理意见

(一)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消除质量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对巡查工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星河宸院13#楼工程施工单位南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光熙院3#楼工程施工单位南通五建跃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启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参建各方要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月29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