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闰十月的某一天,东京城里的王公大臣们突然接到一道诏令,要求他们一起去皇宫后苑。大臣们不敢怠慢,匆忙赶到御苑,抬眼一看,恍然大悟,纷纷跪拜在地向宋真宗表示祝贺,原来宋真宗种在御苑里的水稻成熟了。
江淮熟,天下足
宋真宗所种水稻名为“占城稻”,原产于安南。与本土稻种相比,“占城稻”具有两个优点:一是耐旱耐涝,占城稻对水源灌溉的要求比较低,可以在相对恶劣的环境下生长,具有“不择地而生”的特点。二是生长期短,占城稻是在梅雨时栽秧,初秋时收获,可以避开秋旱,也可以和小麦等一起轮番栽种,实现一年两熟。因此宋真宗不惜重金求购,用金银珠宝换来占城稻种。宋真宗在东京皇城试种成功之后,很快将占城稻推广至两淮、两浙,里下河及兴化一带的种植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
北宋时定都东京汴梁城,淮南各州县是邻近京畿地区的经济重地,又有大运河贯穿南北,经济文化非常发达。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淮南路有官民田9736多万亩,占全国的21%,比江南东西两路的总和还多出920万亩,田亩数位列全国第一;所产稻米岁贡京师150万石,与江南两浙路并列全国第一。有“江淮熟,天下足”的美誉。
得益于占城稻等优良稻种的引入,北宋时期里下河开始出现稻麦复种制。绍圣年间(1094—1098),陆游的祖父陆佃贬官到泰州,就有“谪守海陵,逮麦禾之再熟”的记载。
南宋初期,稻麦复种制已经在里下河扬州、泰州、兴化、高邮一带大范围推广,成为一种主要的耕作制度。原因有二:
其一、耕作技术的改进。早在唐代时期,里下河以及江南一带就已经出现了水稻秧播技术。所谓水稻秧播,是指水稻育秧阶段,秧苗不在水田中生长,而是改在专门的苗圃中,即里下河农民所说的“秧池”。此时正值农历的二、三月,也正是冬小麦的生长期,秧苗培育地的改变,为冬小麦的生长留出了空间,二者不存在争地的矛盾;等到四月末、五月初小麦收获季节,正好是水稻秧苗由“秧池”移栽到水田中的时候,到八月水稻成熟收割之后,又恰逢冬小麦播种之时。总而言之,水稻在农田里的生长期是五月到八月,冬小麦的生长期是八月到来年五月,二者在时间上恰好可以实现连番耕作,由此催生出南宋时期的稻麦复种制。
其二、南宋官府的推动。宋金战争之后,大量习惯面食的北方移民迁入里下河地区,麦价陡涨,一斛麦的价格高达一万二千钱。庄绰《鸡肋编》说:
绍兴初,麦一斛至万二千钱,农获其利,倍于种稻。而佃户输租只有秋课,种麦之利独归客户。于是竞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
《绍兴和议》签订之后,为尽快安定社会秩序,恢复淮南经济,南宋朝廷在里下河地区大力推行稻麦复种制度。一方面招揽流民,劝课农桑,鼓励外来农业人口进入淮南,并辅之以相应的经济刺激措施,规定只收稻税,农户种植小麦不需交租。《宋会要辑稿》记载:
土豪、大姓、诸色人就耕淮南,开垦荒闲田,地归官庄者,岁收谷麦两熟,欲只理一熟。如稻田又种麦,仍只理稻,其麦佃户得收。
另一方面广立屯田,修整兵备,在推行营田制度的同时,不遗余力地动用官方力量增加麦田面积,“冬种麦,以为来春接济之计”,已成为朝廷上下的共识。《宋会要辑稿》记载:
真、扬、通、泰、楚、滁州、高邮、盱眙军,人户所种麦田,除先种2567顷18亩外,续劝谕增种296顷50亩有奇。
在以上两点因素的推动下,南宋时期的里下河扬州、泰州、高邮、兴化一带,农事多以稻麦复种为主。关于稻麦轮作时的农忙景象,南宋高邮人陈造《田家谣》诗描述说:
麦上场,蚕出筐,此时只有田家忙。半月天晴一夜雨,前日麦地皆青秧。阴晴随意古难得,妇后夫先各努力……明年愿得如今年,剩贮二麦饶丝棉,小妇莫辞担上肩,却放大妇当姑前。
南宋时期,沿淮河一线是宋金对峙的前沿战场,地处里下河水乡的兴化则是重要的盐粮保障基地之一。南宋朝廷大力经理江淮,整修水利,推动军屯和民屯,随着稻麦复种制度的进一步推广,里下河地区的土地利用率大幅提高,社会经济也得以初步恢复。据《宋会要辑稿》统计,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淮南东路上缴税钱数为78291贯,超过浙东路,在全国14路2府中排名第7。
宿麦遍野,新秧盈池
南宋之后至明代前中期,里下河地区的耕作制度仍是稻麦复种制。元人揭傒斯《高邮城》诗:
高邮城,城何长?城上种麦,城下种桑。昔日铁不如,今为耕种场。但愿千万年,尽四海外为封疆。桑阴阴,麦茫茫,终古不用城与隍。
据《嘉靖惟扬志》记载,同一时期,高邮州夏税应缴纳小麦数额为786石,而兴化、泰州分别为1527石和6524石,是高邮州的数倍之多。可见当时里下河兴化、泰州地区,稻麦复种范围更广,所产夏麦数量更多。
明代兴化阁老高谷《东皋霁雨》诗:
积雨如膏土脉滋,春来民事颇相宜。一犁已足三农望,十室何忧八口饥?宿麦渐看青遍野,新秧初见绿盈池。天恩穆穆民何有?鸿雁凫翳总不知。
明代前中期,在兴化县城以东分布有大片农田,田野里的麦子还没有成熟,而秧池里的秧苗已经露出了绿色,“宿麦青遍野”“新秧绿盈池”,从这些诗句可以看出,明代前中期兴化地区推行的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稻麦复种制度,和当下的稻麦两熟制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明代后期至清代前期,县志在记录兴化物产时,麦子都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农产之一,紧随在水稻之后。明代《嘉靖兴化县志》记载:“五谷之品,稻三十六种,糯八种,麦三种,豆九种。”《万历兴化县新志》载:“诸谷之品,则稻有多种,糯有多种,麦有多种,豆有多种。”清代《康熙兴化县志》载:“稻、麦、麻、菽、秫、薏、苡,谷也。”
到清代中后期,里下河兴化地区的耕种制度又为之一变。清《咸丰重修兴化县志》记载:
谷之属:秋前五、随犁归(以上早禾)。早红莲、瓜熟子、兆金籼、抢场白、江芒、中秋糯(以上中禾)。香白子、御仙稻、鹤脚乌、了田青、黄花稻(以上晚禾)。
《民国续修兴化县志》记载:
早禾:急猴子、吓一跳、秋前五、四十子、六十子。中禾:大头归、中秋糯、麻觔糯、红糯子、早红莲。晚禾:香白子、御仙稻、鹤脚乌。
从中可以看出,兴化早稻品种越来越多,由2种增至5种,早稻的培育与种植在兴化已成主流。早稻经人工培育选种之后,生长期日益缩短,收获期日渐提前。《民国三续高邮州志》留有育种的记录:
旧稻之最早者曰“秋前五”,其后农人以稻孙为种,逐渐早熟,秋前十日即可收获,因名曰“急猴子”。复以急猴子之稻孙为种,又早数日,因名曰“吓一跳”。
晚清时期,里下河的水稻种植具有某种抢种抢收的特征,多数在立秋之前就已完成收割。这其中的原因,和“归海五坝”的开启规则有关。清代规定,立秋后3天即可开坝泄洪,为此里下河各州县在修筑圩田的同时,纷纷培育选种能避开秋水的早稻品种,兴化有秋前五、随犁归、急猴子,泰州有早香、墨早、白早,高邮有四十日、望江南、江西早、赶上城。
秋前五、随犁归等早稻品种的种植,给里下河的耕作制度带来严重影响,由原先的稻麦复种,或者双季稻,逐渐改为单季稻,一年一熟,只为度荒果腹。
里下河耕作制度由两熟制向一熟制的退化,是在清嘉庆九年(1804)前后。清人李彦章在《江南催课稻编》中说:
有人言江北下河州县,前数十年稻两熟。余去秋以防河驻邵伯埭,亲见早中晚稻之种皆备,而竟无再种者。心尝疑之,以询老农。皆谓嘉庆九年以前,罕水灾,种稻一岁得两熟;九年以后,湖水秋涨,五坝辄开,田惟恐淹,故但幸其一收,而不可以再种。
麦秋二季,稻麦轮作
民国时期,兴化部分地区仍然种植单季稻,一年只收获一次,每年立秋前后,稻谷入仓,此后不再种植谷物,秋冬季节都任由稻田浸泡水中,称作“沤田”。《民国续纂泰州志》说:“北乡多水田,种麦者少,只种稻一熟,谓之沤田。”
里下河水稻的种植,通常是在清明、谷雨之间下种,立夏、小满之间移植,白露、秋分前后收获。沤田的收获期相对较早,一般会提前到立秋、处暑之间,而兴化更早,往往是在立秋之前。胡焕庸《江苏省之农产区域》解释了其中原因:
盖里下一带,因淮水失治,易遭水患,农民多望于秋泛以前,提早收获,不然收割过迟,易被湮没也。
关于秋收之时兴化农村的生活场景:
夏末秋初,正是农事最忙时候,男人在田里收割,女人在灶前做饭,巷子里及人家门院前一片寂静,唯有丝瓜缠上了篱笆,母鸡生蛋后在草堆里咯咯地叫。突然有小儿女嬉笑着跑出门外,一转身又躲了回去。看看节气,立秋已过,高邮运河开坝泄洪,村前村后又要洪水汤汤了。
需要说明的是:沤田只占兴化全部耕地的6成左右,还有近80万亩的土地受坝水影响较小,所以仍保留稻麦两熟制,这些田亩主要集中在兴化东部圩田地区,兴化也因此成为里下河的小麦主产区之一。《民国续修兴化县志》说:
县境西部土质轻松,只宜植早禾;东部土质粘腻,可植旱谷,有麦秋二季收获。
民国时期,稻麦复种制仍是里下河主要的耕作制度,胡焕庸《江苏省之农产区域》说:
本省耕植小麦之地,几于无县无之,北起徐海,南至苏沪,除滨海数县产量较少外,其余约作平均之配。各县麦作大都占全部耕地面积之半数以上。本省小麦,多系冬麦,秋冬下种,莅年五六月间收获,除高亢之旱地之外,其余低洼之水田区域,多与籼粳稻轮种。
据《江苏省之农产区域》统计:民国时期平常年份,兴化水稻产量约350万石,合4亿1千万多斤,位列全省第6;小麦产量约100万石,合1亿2千万斤,位列全省第17;稻麦总产量约5亿3千万多斤,位列全省第5(全省共计61个县)。同期兴化人口约57万,以此换算,人均粮食年产量约为930多斤,显然有所富余,由此支撑起繁盛的粮食贸易。民国十九年(1930),兴化县城39家粮行一共向外输出稻850万斤、米625万斤,兴化成为里下河著名的鱼米之乡。
兴化除稻田、麦田之外,另有草田、圪岸以及高田。草田也称“荒田”,长满芦苇,秋天时农民收割苇草,装满船舱,运回家生火煮饭,多余的柴草卖给草行;圪岸和垛田类似,种植各种瓜果蔬菜;高田圩岸旁种植各类经济作物,如黄豆芝麻、大麦棉花等,黄豆做酱做豆腐,芝麻榨香油,大麦酿成酒,棉花织衣被。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用各方面物资,除食盐之外,几乎都可以关起门来百事不求人。这种封闭的自然经济模式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代、其他地域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自两宋以降至晚清民国的千百年间,里下河兴化地区一直都是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