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化市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6-30 14:40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兴化市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 19 日  

 

 

 

 

兴化市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办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信访件,彻底解决企业存在的环保、安全、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深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迅速推进我市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2年4月至9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锌品生产企业。

三、作安排

(一)全面调查摸底(2022年4月16日4月21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排查本辖区内锌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备案、环评及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等情况,如实填报调查表,排查结果上报市工信局汇总。

(二)开展现场核查(4月22日4月30日)。

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逐企业现场核实调查,按照“三个一批”标准分类:

1.对项目备案、环评及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齐全的企业,列入“提升一批”范畴;

2.对项目备案、环评及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缺失的,由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指导企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列入“整治一批”范畴;

3.对无法完善项目备案、环评及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及以锌灰为原料粗炼锌的企业,列入“关停一批”范畴。

分类推进整改(2022年51831日)

专项整治期间,所有锌品生产企业依法停产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1.“提升一批”:对项目备案、环评及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齐全的企业,市工信局邀请智能制造相关专家,对锌品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进行鉴定诊断,鼓励企业通过“智改数转”,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

2.“整治一批”: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相关材料,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相关措施进行逐一检查,对企业排污情况开展监测,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指导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并明确限期整改要求;市工信局邀请行业专家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是否属于淘汰落后类出具意见,鉴定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依法限期拆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企业违法违规用地依法处置;市应急管理局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明确限期整改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行政审批局指导企业办理项目备案手续。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转为“提升一批”范畴。无法完善相关手续的企业转为“关停一批”范畴。

3.“关停一批”:列入“关停一批”范畴的企业,签订违法违规关停退出承诺书,乡镇督促企业履行承诺,自行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关停退出。有关部门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严格组织验收(2022年91930日)

整治结束后,由属地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市工信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对列入“关停一批”的企业,落实“两断三清”。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兴化市锌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相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抽调人员组成精干工作队伍,落实工作责任。

(二)建立联动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整治工作督促检查,促进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长效机制。建立锌品生产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新建锌品生产项目要按照亩均论英雄改革要求,严格项目预审;市行政审批局要对照产业政策,抓好源头管控;工信局要履部门监管职责,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强化违法违规用地监管;应急管理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兴化市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锌品生产企业情况调查表

 

 

 

 

 

 

 

 

 

 

 

 

 

 

 

附件1

 

兴化市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长:夏爱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校校长

                 张冬根  市政府副市长

    员:王    市政府办主任、研究室主任、外事办主任,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永根  市工信局局长

    市发改委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陈元荣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政务办主任

方晓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林业局局长

赵永刚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局长

崔广煜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建中  住建局局长、人防办主任、地震局局长

张冬健  市财政局局长、市委国资工委书记、市政府国资办主任

    市税务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生态环保办常务副主任,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效能办主任

李从德  市公安局政委

贾  俊  国网兴化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大垛镇党委书记

朱广钱  竹泓镇党委书记

    荻垛镇党委书记

周锦坤  林湖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陈永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姜兆荣同志任副主任。市工信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分管负责人组成,协调推进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附件2

 

锌品生产企业情况调查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主要产品

工商注册登记

项目备案

环评报告及批复

环保“三同时”验收

排污许可证

1










2










3










 

 

 链接:关于《兴化市锌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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