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布依据
针对露天焚烧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现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22年1月24日印发)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禁烧工作有关规定,发布本通告。
二、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新道路,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监管、联防联控”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城乡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好露天焚烧垃圾污染空气质量、干扰百姓生活、影响城乡环境秩序的管理顽疾,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三、 重点工作
1.深入宣传引导。开展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告知城乡居民露天焚烧垃圾的重大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强化源头监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群众投诉举报随意焚烧垃圾违法行为。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行政村为单位网格,落实监管责任。采取重点监控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力度。
3.营造高压态势。开展专项督查,实施联合执法,形成强大震慑。对属地街道(乡镇)日常巡查管控以及各网格管控责任区内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整治不力或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