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财预〔20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全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直达资金21.34亿元,我市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部分配到相关单位和项目。截止2022年底,直达资金实际支出21.07亿元,占预算的98.7%。
1.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省厅共下达资金3.78亿元。截止2022年底,实际支出3.78亿元,占预算的100%。
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省厅共下达资金14.44亿元。截止2022年底,实际支出14.34亿元,占预算的99.3%。
3.一般性转移支付。省厅共下达资金2.99亿元。截止2021年底,实际支出2.95亿元,占预算的98.6%。
4.专项转移支付。省厅共下达资金0.13亿元。截止2021年底,实际支出0.005亿元,占预算的3.7%。
兴化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