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兴达公司:
经研究决定:
陈 澄同志任兴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邹 瑜同志的兴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职务。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