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7-3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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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1日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lem.org.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告书项目申请泰州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生产线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唐刘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祥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戴南镇唐刘工业集中区,其经营范围包括金属铸件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标准件、紧固件、冲压件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销售。 2024年,江苏祥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备案: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新购置中频炉2台(20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吨精密铸件的生产能力。现已取得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4〕373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制壳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经旋风+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精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振壳粉尘经滤筒除尘装置(TA005)处理后,抛丸经自带滤筒除尘器(TA006-9)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使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2、DA003、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生产线改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罗么村北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兴化市速尔机械配件厂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位于兴化市戴南镇罗么村北侧,主要从事不锈钢精密铸件生产与销售活动。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机械配件制造、加工、销售,金属铸造件销售。兴化市速尔机械配件厂利用租赁厂房,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投资1000万元,利用已有中频炉2台(200kg),新增全自动射蜡机、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吨不锈钢精密铸件。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振壳、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TA005-TA009)处理后一同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仪表配件生产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赵万社区东城路2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正丰仪表配件有限公司利用租赁厂房,拟购置喷塑机、抛丸机、压铸机、坩埚电炉、车床等国产设备,建设仪表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铝材仪表配件60万套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1)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置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处置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分别通过5个滤筒除尘器(TA005~TA009)处置后合并至1个布袋除尘器(TA010),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1)处置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TA012)处置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排放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 A 表 A.1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生活污水近期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戴南城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接管至戴南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四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全厂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模具、废金属屑、废钢丸、除尘布袋、除尘灰、除尘滤筒、不锈钢金属屑、不锈钢不合格品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含油金属屑经压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外售综合利用;铝灰渣、废脱模液、废脱模剂桶、废乳化液桶、废润滑油桶、废滤芯、废活性炭、脱模滤渣、熔化压铸除尘布袋、铝灰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重铸。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机械零配件、环保设备、石油化工机械及配件加工、铸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茅山工业集中区曙光街38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兴化市万三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租赁泰州市睿腾贸易有限公司现有工业用地13333m2;项目淘汰部分老旧铸造设备;购置0.25t中频炉4套(四备四用)、射蜡机12台、脱蜡釜3台、沾浆桶10个、振壳机3台及其他铸造设备、金加工设备,年产5000吨精密机械零配件、5000吨环保设、石油化工机械及配件。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一起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沾浆、淋砂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烟尘、天然气燃烧、滚抛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挂抛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振壳废气、切割废气、打磨废气一同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熔化、浇注、焙烧、挂抛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2/3728-2020)表1标准,其他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茅山惠众污水处理厂;无生产性废水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林湖乡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吉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5000万元,在兴化市林湖乡工业集中区租赁闲置厂房建设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租用总建筑面积5200m2,购置混料机、吹塑机、印刷吹塑机、制袋机、切边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塑料制品20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兴化市数据局同意,并出具投资项目备案证(文号:兴数备〔2025〕2504号),项目代码为2502-321281-89-01-155440。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瀚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投料混合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吹塑废气、印刷废气、制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少量暂存废气负压收集并经导出口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拟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加强通风措施,预计厂区内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水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装配式钢构预制件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安建重工(江苏)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拟投资65000万元购置土地,新建厂房,从事装配式钢构预制件生产,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钢结构件200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瀚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接管要求,接管至安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切割、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打磨粉尘的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机作业时密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1中颗粒物、NMHC的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3中标准;厂界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颗粒物、NMHC的排放限值。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蔡4-7井平台探井工程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陈堡镇蔡堡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为了获取溱潼凹陷的含油率,油品,尽快突破找油难关,获得未来的高产油井,尽快实现效益开发,以缓解目前泰州采油厂石油产量任务压力。为进一步探索溱潼凹陷阜三组含油性,获取钻遇地层油气各项参数,泰州采油厂计划于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陈堡镇蔡堡村建设3口探井,设计单井井深2100m,实施蔡4-7井平台探井工程。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环保厕所,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探井在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主要为扬尘以及各种车辆排气尾气等,采取洒水抑尘、物料妥善覆盖等控制措施减小扬尘量。 声环境: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以外基本达到标准限值,钻井周期短,仅3个月,且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活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随钻工艺,处理后钻井固废暂存在岩屑棚中,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脱水处理并检测合格后,可综合利用,用作铺路、铺垫井场等。生活垃圾由施工队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落地油、废防渗膜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废液用罐车收集后运至陶思庄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回注地层无排放。 生态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约为3个月,临时占地在占用完毕后都可在较短时间内恢复。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生产线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联进村幸福路35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泰州市苏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联进村幸福路35号,现拟投资1000万元,新购置中频炉2台(35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租赁联进村工业用地并利用该地块上已建厂房建设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项目现已取得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5〕240号),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产350吨不锈钢精密铸件。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以及振壳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方式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经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一同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铸件技改 | |||
建设地点 | 兴化经济开发区必存路2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日升电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9日,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必存路2号,主要从事电力机械等生产销售活动。2016年9月,江苏日升电力机械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企业自查评估报告》,2017年2月4号,自查评估报告取得了兴化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登记工作审查小组确认表;现有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2-12-05至2027-12-04),许可证编号:91321281750519258R001U。 项目已在兴化市数据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410-321281-89-02-186376。现拟淘汰部分老旧设备,新增1台退火炉、5台角磨机等设备,更换1台0.5T中频炉等设备,建设铸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电力机械铸件350吨、电力机械配件100吨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智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熔化废气经收集进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造型、浇注废气经收集进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落砂、砂处理、切割、打磨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混砂造型、熔化、浇注、翻箱落砂、砂处理、去浇冒口、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混砂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机加工废气、焊接废气以及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拟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重力沉降、加强通风措施,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 A.1 规定的限值。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标准,用于农田灌溉。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临近敏感点东侧、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生产线改造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陶庄镇三和庄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泰州拓峰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8日,位于兴化市陶庄镇三和庄村,主要从事不锈钢精密铸件生产与销售活动。经营范围机械配件、不锈钢标准件、非标准件制造、销售。2024年,泰州拓峰机械有限公司拟购置中频炉、脱蜡釜、焙烧炉、抛丸机、振壳机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建设精密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35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振壳、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5-TA009)处理后一同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