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4-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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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23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lem.org.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告书项目申请泰州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渔具加工

建设地点

兴化市兴东镇窦泊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兴化市华城渔具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兴化市华城渔具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兴东镇窦泊工业集中区,拟投资1000万元,从事渔具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渔具3000万只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作农灌,不外排,待污水管网建成后接管

大气环境生产过程中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有效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OO1)达标排放;喷漆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有效收集,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OO1)达标排放。

打磨和喷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2025年4月23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塑胶跑道(pu地胶、硅pu地胶)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

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五号路

建设单位

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天行健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五号路,成立于2016年8月25日,主要从事橡胶颗粒、人造草坪等生产。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利用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塑胶跑道(pu地胶、硅pu地胶)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兴化市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212-321281-89-02-852569。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众之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5#)排放。

投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搅拌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空气环境,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2025年4月23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耐热钢铸件项目

建设地点

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泰州华航精密铸造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泰州华航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耐热钢铸件项目,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施,新购置中频炉、车床、冲床、等离子切割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耐热钢铸件3000吨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万康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浇注废气、落砂废气、砂处理废气、抛丸废气、打磨废气和混砂废气,熔化废气、落砂废气、砂处理废气、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下,项目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料用水经烘干后蒸发排空。因此,项目建成后废水处置有保障,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熔化工序;炉渣、其他除尘灰、其他废布袋、废钢丸、废砂轮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置;危险废物:熔化浇注除尘灰、熔化浇注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2025年4月23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建设地点

兴化市临城街道西郊工业集中区三区荡南路17号

建设单位

兴化市铭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兴化市铭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0日,位于兴化市临城街道西郊工业集中区三区荡南路17号租用现有厂房建设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兴化市数据局出具的备案,项目备案号为兴数备〔2025〕1432号。建成后年产燃气表壳80吨、阀门零部件2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盐城鼎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在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去毛刺、喷砂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废气。

①去毛刺、喷砂废气项目去毛刺利用抛光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将其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参考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 06 预处理核算环节产污系数表”-“干式预处理件”的“抛丸、喷砂、打磨、滚筒”工艺的颗粒物产生系数,产污系数为 2.19 kg/t-原料,需抛光的工件约20t/a,需喷砂的工件约80t/a,100t/a计算可得项目粉尘产生量约为0.219t/a,平时长为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故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收集的总风量约为3000m3/h,收集效率为90%,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粉尘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1t/a,排放速率为0.004kg/h,排放浓度为1.37mg/m3

未被收集的抛光粉尘量为0.022t/a,排放速率为0.009kg/h,未收集部分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喷涂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晾干废气由密闭区域收集后,采用水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废气收集效率为90%,喷漆房风量设置15000m3/h,水帘对漆雾去除效率为9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90%。年工作时间900h,根据漆平衡图可知,项目喷涂过程中漆雾有组织产生量为0.248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158t/a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喷枪清洗水、水帘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补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兴化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屑和废砂,其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受理日期

2025年4月23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健康食品加工

建设地点

兴化市周庄镇迎宾路188号

建设单位

江苏青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青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17年08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蔬菜粉及制品)]、调味品(固态)、饮料(固体饮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企业拟在泰州市兴化市周庄镇迎宾路188号投资11300万元新建“健康食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占地面积27791.4平方米建筑面积9525.82平方米。购置超微超细粉碎机、烘干机等设备进行食品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蔬菜粉5200吨、水果粉500吨、调味品500吨、固体饮料2亿瓶的生产能力。项目已通过兴化市数据局(原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兴行审备〔2023〕402号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运营期超微粉生产线包装时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01排气筒(15m)水果粉、调味品生产线包装时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自带的2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02排气筒(15m);蔬菜粉生产线包装时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自带的4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03排气筒(15m)包工序装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粉碎、过筛、称量、混料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还田利用,远期接管至周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无生产性废水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5年4月23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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