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2-1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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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2月14日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xypt.china-eia.com/XYPT/center/login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告书项目申请泰州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 不锈钢精密铸造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科技园区富康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兴化市荣成特钢制品厂成立于2004年4月15日,位于兴化市戴南镇科技园区富康路东侧,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制品、不锈钢铸造、加工、制造。项目已在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404-321253-89-01-989562。现已淘汰相关旧设备,新增双工位射蜡机电加热、脱蜡釜、中频炉等设备建设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700吨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众之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熔炼、浇注、焙烧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耐高温)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熔蜡制模、组树、脱蜡废气经收集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制壳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振壳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从15m高的排气筒(4#)排放,切割、打磨、焊接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5#)排放。1#排气筒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从严),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3#排气筒、4#排气筒、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拟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加强通风措施,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表1),用于农田灌溉,不排放。待远期污水管网完善后,应立即接入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5年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件制造技改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富康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兴化市亚鹏不锈钢制品厂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增中频炉、射蜡机、脱蜡釜、焙烧炉、抛丸机、振壳机、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改建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2000吨精密铸件。改建项目现已取得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3〕283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振壳、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戴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向阳中心河。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固态、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技改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昌荣镇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拟投资8600万元在原有厂房内,购置设备,实施固态、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技改项目,新增固态调味品2900吨/年,半固态调味品2000吨/年。本次改建不新增土地,改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可形成年产固态调味品产量4000吨,半固态调味品20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盐城鼎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粉碎、过筛、包装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NH3、H2S、臭气浓度)。 (1)有组织废气 ①粉碎、过筛、包装粉尘 建设单位拟在粉碎机、过筛机、包装机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捕集率以90%计)由引风机接入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风机风量为3000m3/h,布袋除尘设备除尘效率为95%,时间以2400小时计,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39t/a(0.016kg/h), 排放浓度为3.26mg/m3,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标准要求。 ②超微粉碎 超微粉碎物料年用量为2500吨,则粉尘产生量约为0.25t/a;超微粉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捕集率以90%计),由引风机接入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项目风机风量分别为2000m3/h,布袋除尘设备除尘效率为95%,时间以2400小时计,有组织粉尘排放量分别为0.006t/a(0.002kg/h), 排放浓度为1.17mg/m3,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标准要求。 ③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加热,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配套管道总风机风量为 5000m3/h。天然气用量为25万Nm3/a。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072t/a,SO2排放量为0.1t/a,NOx排放量为0.234t/a。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mg/m3,SO2排放浓度为8.3mg/m3,NOx排放浓度为20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④ 污水处理站废气 建设单位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NH3、H2S、臭气浓度)通入喷淋除臭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 (2)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未能捕集的粉碎粉尘、过筛包装机接料粉尘。 ①未收集的粉尘 生产车间内由于集气效率而未能捕集到的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062t/a,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规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为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蒸煮用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设备、车间清洗废水和原料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入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垛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西塘港河。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油脂、骨渣、污泥、废反渗透膜、集尘灰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骨渣、污泥、废反渗透膜、集尘灰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脂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受理日期 | 2025年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件生产线改造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同济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兴化市双杰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双杰铸造”)成立于2007年6月22日,其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配件制造、销售,不锈钢制品销售。双杰铸造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精密铸件生产线改造项目,本次整改提升后,仍采用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施和除尘装置,新购置中频炉4台(25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整改提升后,企业产能提升至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5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蜡料处理、脱模、射蜡、脱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蜡烟、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焙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制壳粉尘、后处理区的振壳、切割、磨浇口、精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TA004-TA010)处理;尾气一并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近期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远期接管至兴化市戴南镇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生产线改建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科技园区富康路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奥力建筑五金有限公司已取得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4〕458号),现计划利用兴化市戴南镇科技园区富康路的现有厂房建设精密铸造生产线改建项目,项目拟淘汰原有脱蜡釜、焙烧炉等老旧落后设备,新购置中频炉、射蜡机、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通过射蜡、组树、制壳、脱蜡、焙烧、熔化、浇注、振壳、切割、磨浇口、抛丸、精磨等工艺生产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4000吨的生产规模。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蜡料处理、脱模、射蜡、脱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制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焙烧蜡烟、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后处理区的振壳、切割、磨浇口、抛丸、精磨粉尘经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DA001、DA002、DA003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DA004、DA005、DA006、DA010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DA007、DA008、DA009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戴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向阳中心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5年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铸件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戴南镇张郭同济工业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泰州市大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7日,位于兴化市戴南镇张郭同济工业区,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活动。项目已在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403-321253-89-02-557356。现拟淘汰相关旧设备及环保设施,新增中频炉、砂处理设施、脱蜡釜等设备建设不锈钢铸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不锈钢铸件2000吨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众之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熔化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耐高温)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负压浇注废气、浇注废气、造型废气、落砂废气、砂处理废气、熔蜡制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耐高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焙烧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耐高温)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切割废气、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焊接废气、脱壳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1#排气筒、2#排气筒、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3#排气筒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从严),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拟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加强通风措施,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表1),用于农田灌溉,不排放。待远期污水管网完善后,应立即接入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5年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3388188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