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9-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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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11日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lem.org.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告书项目申请泰州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精密铸件技改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陈堡镇工业园区文正路9号

建设单位

泰州华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总投资4200万,占地面积13330平方米。在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陈堡镇工业园区文正路9号建设精密铸件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泰州立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陈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镇北河

大气环境:项目在各射蜡机上方和组树工位上方设置顶吸罩,拟在脱蜡釜出口上方设置顶吸罩收集有机废气、对石蜡静置桶和对泄压水箱加盖密闭,并在盖上设集气管道直接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并联的集气管网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在中频炉上方设置圆型顶吸罩(罩口向前沿伸,覆盖浇铸区)、在冷却区设顶吸罩,同时在焙烧炉炉门上方设置顶吸罩,焙烧废气、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经并联的管网收集至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在浮砂桶设置半密闭罩收集粉尘废气、对淋砂机设环形侧吸罩收集粉尘废气,浮砂桶、淋砂机配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废气经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振壳机为全密闭设计,内部为负压状态;建设单位拟对切割工位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振壳粉尘废气和切割废气经合并管网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接入DA004排气筒排放;抛丸机工作时为全密闭状态,配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废气合并至DA004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拟对打磨工位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废气经管网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接入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DA002~DA004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能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标准限值,最终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2025年9月11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7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精密铸件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南区

建设单位

普斯顿智能科技泰州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普斯顿智能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在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南区新征土地约15 亩,新建厂房12000平方米。新购中频炉、消失模生产线钻床、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t精密铸件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众之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熔化废气收集后经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投料、烘干、浇注、填砂、落砂、砂处理、混砂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抛丸废气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投料、熔化、浇注、填砂、落砂、砂处理、混砂、切割、打磨、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烘干、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喷涂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兴化市安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不会影响周边水体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5年9月11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7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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