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
关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7-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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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5年7月1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5年7月15日-7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3388188 联系人:邹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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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84号综合窗口)
邮编:2257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对兴化市华鑫砼构件有限公司预拌混商品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7/15 | ||
2 | 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帅北101斜、顾3-8、复兴1平台探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7/1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