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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司法局量身制定文明用语规范
- 信息来源:兴化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9-0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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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司法行政规范化管理,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切实转变司法行政干部作风,坚决杜绝“雷人官话”,近日,兴化市司法局量身制定《来访接待文明用语》《窗口服务文明用语》,通过抓细节,抓小事,着力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面树立和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将日常服务及相关业务工作涉及到的语言进行了归纳、整理、规范。《窗口服务文明用语》分为首问语、过程语、结束语、应急用语等部分,适用于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矛盾调解等对外服务窗口。《来访接待文明用语》主要对来电、来访等日常性工作进行规范化用语设计,并通过司法行政主要业务工作的办理流程和具体工作场景,相应设计了格式化的工作用语。规范用语内容涵盖面广、可操作性强,每一句规范用语都力求合法、规范、严密、简约,同时做到通俗易懂。
《来访接待文明用语》《窗口服务文明用语》制定后,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以及对外服务单位均认真组织学习,对照规范,严格要求,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开展规范文明用语活动,倡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知规范、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进一步提高文明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