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将发放2024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1702.83万元

信息来源: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0-25 14:54 浏览次数:

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续 <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持续大力度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真金白银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

今年稳岗返还发放条件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发放的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劳务派遣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2024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请,通过大数据比对,稳岗资金一键即达。兴化市人社局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和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成立联审工作小组,为全市参保单位进行发放条件的审核。日前,经部门联审,累计生成第一批符合发放条件的单位共计4495家,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02.83万元,惠及企业员工52280人,待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企业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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