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盐泰锡常宜铁路(临城街道段)工程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实施单位、成本测算机构报名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0-30 11:41 浏览次数:

各房屋征收服务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临城街道实施盐泰锡常宜铁路(临城街道段)工程房屋及地上附属物搬迁调查的通知》精神,临城街道拟定2023年年底启动盐泰锡常宜铁路(临城街道段)工程房屋征收(搬迁)项目的联合调查和前期成本测算。为规范房屋征收(搬迁)行为,择优选择房屋征收服务单位,依据《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择与管理办法》《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临城街道委托,现公布临城街道组织实施的盐泰锡常宜铁路(临城街道段)工程房屋征收(搬迁)项目选择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前期成本测算机构的报名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盐泰锡常宜铁路(临城街道段)工程房屋征收(搬迁)项目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约223处房屋,为确保工作质量,划分为两个地段,一号地块、二号地块,均约1万平方米。拟定2023年年底进场调查。

二、报名条件

(一)实施单位

1.报名参与本项目两个地块的实施单位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征收业务能力(实施岗)测试成绩合格者不少于4名;或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6名,其中参加我市征收业务能力(实施岗)测试成绩合格者不少于2名;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三年曾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担任组长两次以上,我市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平均分;

3.报名参与本项目两个地块的实施单位专职从业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6个月以上;

4.报名本项目两个地块的从业人员,不得与我市两年内已中标、拟近期启动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重复;不得与本年度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街道)已确定的工作人员重复;已经入选我市两年内已中标拟近期启动或本年度正在实施的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街道)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报名候选。

(二)前期成本测算机构

1.报名参与本项目两个地块的前期成本测算机构在我市累计征收评估业务量为50000平方米或500户及其以上者;

2.报名参与本项目两个地块的驻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征收业务能力(评估岗)测试成绩合格者不少于1人;

3.报名参与本项目两个地块的其他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评估岗)不少于3名;

4.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前期成本测算机构专职从业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6个月以上;

5.报名本项目两个地块的从业人员,不得与我市两年内已中标、拟近期启动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重复;不得与本年度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街道)已确定的工作人员重复;已经入选我市两年内已中标拟近期启动或本年度正在实施的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街道)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报名候选。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要求。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单位、前期成本测算机构,需提交报名申请、参与该项目的专职人员花名册、报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书面证明、保证完成工作要求和服从项目需要专职人员驻场在位的书面承诺,及报名条件中明确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关于证书。报名期间,泰州市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留存;选定的实施单位、前期成本测算机构的从业人员泰州市培训合格证书继续留存,其他人员证书退回;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时,联系人:倪善监,联系电话:13401216222。

特此通知。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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