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兴化市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导评估通知书
- 信息来源:兴化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4-09-2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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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丰初级中学、明升双语学校:
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对你校进行为期1.5天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导评估,请你校尽快成立自评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并按照兴教督〔2022〕5-1号《兴化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导评价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准备自评报告、自评表、评价指标自评分、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表、课程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各一式九份)及备查材料,于现场督导一周(10月7日)前,将自评报告、自评表、作息时间表和评价指标自评分电子稿发送至督导科邮箱:xhddkq@163.com。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联系科室:市教育局督导科
公示督导电话:0523-83242815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