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化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兴商发〔2025〕22号),经企业申报、资格初审、专家组评审等程序,市商务局党组研究确定14家企业(单位)拟为第四批“兴化市老字号”,现将拟形成的第四批“兴化老字号”企业名单对外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7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商贸流通科联系。联系电话:80259618
附件:第四批“兴化老字号”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