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1-2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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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相关科站: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省级农业专项储备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业项目建设水平,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项目储备常态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就2025年度省级农业专项项目储备入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围绕本市确定的农业产业布局和重点,围绕重点产业、关键环节、核心建设内容,遴选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产业重点项目。
2.突出特色和数字化产业的原则。入库项目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重点围绕培育特色产业,扶持有较强辐射力和市场带动力、科技含量高并对经济发展有一定支撑作用的项目。
3.支持基础设施设备为重点原则。要突出稳定粮食生产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采购,着力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原则。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积极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引导涉农主体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二、储备政策
本次储备政策包含开放型农业政策、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设施棚室改造提升政策、智慧农场(数字技术)政策、省级粮油高产优质片区建设政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政策、智慧渔场政策。
三、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项目储备单位的推荐工作,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要充分了解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根据投资收益、带动能力、绩效目标等方面,通过评审方式择优选择,已享受过奖补的项目不得申报入库,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2.选项入库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请各乡镇(街道)指定专人负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通过条线工作群转发申报通知,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主体应知尽知。
3.材料报送。(1)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畜牧兽医站及时组织相关主体申报,涉及用地需求,需提供相关用地手续,于2025年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2)局相关科站要组织专人,加强指导,引导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优化建设内容和相关材料,提高入库项目质量;(3)局相关科站于2月28日前将入库主体公示结束,及时填报省级转移支付系统项目储备库。
附件:1.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放型农业政策)储备要求.docx
2.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储备要求.docx
3.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2025年设施棚室改造提升政策)储备要求.docx
4.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智慧农场(数字技术)政策)储备要求.docx
5.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兴化市省级粮油高产优质片区建设政策)储备要求.docx
6.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政策)储备要求.docx
7.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智慧渔场政策)储备要求.docx
8.2025年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专项项目储备政策要求.docx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