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兴化市拟新增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12-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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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调整兴化市城区2025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办、民政和住建部门综合认定,刘海和张士健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天,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凡认为以上个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与保障条件不符或有异议的,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83239972、83239973
2025年拟新增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序号 | 所属社区 | 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1 | 长安 | 申请人 | 刘海 | 321xxxxxxxxxxx0190 | 公租房 |
2 | 迎丰 | 申请人 | 张士健 | 321xxxxxxxxxxx8258 | 公租房 |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