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兴化市拟新增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12-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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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调整兴化市城区2025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办、民政和住建部门综合认定,刘海和张士健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天,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凡认为以上个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与保障条件不符或有异议的,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83239972、83239973


2025年拟新增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序号

所属社区

申请人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长安

申请人

刘海

321xxxxxxxxxxx0190

公租房

2

迎丰

申请人

张士健

321xxxxxxxxxxx8258

公租房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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