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种植业智慧化生产场景建设政策项目储备的通知
  •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11-1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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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开展2026年种植业智慧化生产场景建设政策项目储备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项目支持对象

实施种植业智慧化生产场景建设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项目支持内容

(一)大田作物智慧生产场景建设。重点支持规模化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智慧生产场景建设。主要支持建设气象、苗情、墒情、病虫情等农田信息感知系统,为农事操作提供决策依据;支持建设作物生长视频监控设施,实时监测农场种植区域大田作物的生长状况、受灾情况以及其他异常情况;支持构建智慧农场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农场所有数据的统一接入、设备的统一管控、用户和权限的统一管理,打造一批具有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场景。

(二)设施作物智慧化生产场景建设。重点支持规模智能温室、连栋大棚等设施种植智慧农场建设。主要支持建设空气、土壤等环境数据监测设备,完善湿帘、风机、内外遮阳、内保温、环流风机、天窗、补光灯等环境智能控制系统,提升水肥一体化智能管控,实现环境控制终端的远程开启与关闭,打造一批具有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场景。

三、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含)以上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四、其他储备要求

(一)支持建设的传感器、监控摄像头、智能农机等设备应与“苏农云”平台实现对接,实时推送土壤、病虫、苗情、农机作业状态等数据。

(二) 2026年新增储备项目的实施时间自2025年11月起,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申报,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王继汉,联系电话0523-80858921。

附件:2026年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docx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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