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兴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变更为沈保祥。
2.“兴化市戴窑中心卫生院”增加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
特此公告。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