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2026年兴化市地膜科学使用项目示范户遴选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7-0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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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与全生物降解地膜,提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用膜、主动替代环保地膜的意识,从源头防治农田地膜污染,规范全市地膜科学化、绿色化应用管理。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现公开开展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示范户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依据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42号、苏农计[2026]16号)、《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6]20号)等上级文件规定。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兴化市辖区内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重点推广两类地膜应用:一是针对瓜类、茄果类、豆类蔬菜、西瓜、甜瓜、草莓、玉米等作物,推广厚度0.015毫米及以上、使用时长、力学性能均符合国标Ⅰ类地膜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可回收地膜;二是针对甘蓝类、根茎类蔬菜、花生、芋头、马铃薯、水稻等作物,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原则,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遴选程序

本次示范户遴选坚持农户自愿、公开申报、乡镇审核、市级认定的原则,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主准备材料,向属地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申报。

2. 乡镇审核: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主体资质、种植规模、生产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辖区显要位置张榜公示。

3. 市级认定:各乡镇完成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上报,由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级统一认定最终示范户名单。

四、遴选条件

1. 资质合规:在兴化市辖区内从事种植业经营,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资质齐全、合法合规。

2. 规模达标:2026年实际种植中,粮油、果树类作物地膜应用面积30亩及以上,蔬菜类作物地膜应用面积10亩及以上,具备完成项目示范任务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条件。

3. 意愿积极:主动参与地膜科学使用示范工作,配合开展技术推广、现场观摩、经验总结等示范带动工作,自愿履行项目相关义务,且不得重复享受同类项目补贴。

4. 信用良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热爱农业生产,无违法违规经营、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示范引领基础。

五、补助政策

对经市级认定的地膜科学使用示范户,实行地膜物化补贴政策。示范应用所需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统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按照项目规定标准予以补贴,切实降低农户环保用膜成本,带动全市地膜科学替代、绿色应用。

六、报名及材料报送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名地点:属地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申报主体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合作社、企业需提供)、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报名。

(四)材料报送:各乡镇(街道)完成审核、公示后,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示范户报名登记表(盖章版)、公示照片、纸质盖章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蔬菜园艺科。

联系人:丁治军。联系电话:0523-83102288

七、其他说明

1. 所有申报主体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示范资格,纳入失信记录。

2. 本次遴选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表:2026年地膜示范户报名登记表.docx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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