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7-0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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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与全生物降解地膜,提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用膜、主动替代环保地膜的意识,从源头防治农田地膜污染,规范全市地膜科学化、绿色化应用管理。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现公开开展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示范户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依据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42号、苏农计[2026]16号)、《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6]20号)等上级文件规定。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兴化市辖区内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重点推广两类地膜应用:一是针对瓜类、茄果类、豆类蔬菜、西瓜、甜瓜、草莓、玉米等作物,推广厚度0.015毫米及以上、使用时长、力学性能均符合国标Ⅰ类地膜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可回收地膜;二是针对甘蓝类、根茎类蔬菜、花生、芋头、马铃薯、水稻等作物,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原则,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遴选程序
本次示范户遴选坚持农户自愿、公开申报、乡镇审核、市级认定的原则,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主准备材料,向属地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申报。
2. 乡镇审核: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主体资质、种植规模、生产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辖区显要位置张榜公示。
3. 市级认定:各乡镇完成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上报,由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级统一认定最终示范户名单。
四、遴选条件
1. 资质合规:在兴化市辖区内从事种植业经营,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资质齐全、合法合规。
2. 规模达标:2026年实际种植中,粮油、果树类作物地膜应用面积30亩及以上,蔬菜类作物地膜应用面积10亩及以上,具备完成项目示范任务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条件。
3. 意愿积极:主动参与地膜科学使用示范工作,配合开展技术推广、现场观摩、经验总结等示范带动工作,自愿履行项目相关义务,且不得重复享受同类项目补贴。
4. 信用良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热爱农业生产,无违法违规经营、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示范引领基础。
五、补助政策
对经市级认定的地膜科学使用示范户,实行地膜物化补贴政策。示范应用所需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统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按照项目规定标准予以补贴,切实降低农户环保用膜成本,带动全市地膜科学替代、绿色应用。
六、报名及材料报送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名地点:属地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申报主体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合作社、企业需提供)、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报名。
(四)材料报送:各乡镇(街道)完成审核、公示后,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示范户报名登记表(盖章版)、公示照片、纸质盖章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蔬菜园艺科。
联系人:丁治军。联系电话:0523-83102288
七、其他说明
1. 所有申报主体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示范资格,纳入失信记录。
2. 本次遴选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