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6-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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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条件
1.2026年粮油高产优质片区建设项目内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种植主体须具备履行项目试验示范任务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试验示范田块应交通便利,设施完善,便于展示参观。
二、支持内容
围绕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加强高产优质水稻新品种、绿色高产高效新技术、抗逆增产新产品的示范和推广,从而提高全市粮食单产水平。
三、组织程序
试验示范主体的遴选应在农户自愿基础上,填写《试验示范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粮油科。按照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市级认定的遴选程序,确保实施主体的遴选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试验示范内容及补助金额
根据全省《稻米产业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水稻生产情况,现提供一批未在我市大面积推广、且有提高产量潜力、可推广性较强的新品种新技术供参考选择:
1.新品种展示
粮油科收集提供展示水稻品种20个左右,按要求完成育秧、机插、田间管理等程序,并按要求完成各品种苗情调查、理论测产、小区测产,撰写试验报告。每个品种约1.5-2亩,每亩补助600元。
2.新技术示范
应用水稻钵体毯状苗育插秧技术:流水线机械精量播种,应用钵体毯状苗育秧、机插,示范面积在5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3.新产品示范
通过不同水稻叶面肥试验示范,可选用新型增产抗逆产品5-10个(每个产品示范面积3亩以上),比较不同产品试验示范效果,撰写示范总结,每个试验产品补助500元。
五、其他事项
原则上单个试验示范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认定实施主体后签订《试验示范协议》,经验收合格后,对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实施主体以奖代补,打卡发放。
联系人:陈春生,15261096418;王正波,18082366693。
附件:兴化市2026年粮油高产优质片区建设项目试验示范主体申报表 .docx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