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9-0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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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收储环节追溯体系,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26〕2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34号)文件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4个规模农产品集中收储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兴化市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畜牧和水产等行业农产品集中收储点(或收储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信用良好。
2.列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的规模收储主体,积极配合开展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数据共享,具有自检设备、追溯系统的主体优先。
(二)设施设备与规模要求
集中收储点具备相应的仓储设施,仓储面积一般不小于500㎡。
(三)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进货检查验收,建立基础档案资料,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收购单位实现上市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应收尽收”“应开尽开”。
三、职责和奖励
积极开展胶体金快检工作,每个产地集中收储点(或收储主体)全年开展胶体金快检不少于200批次,收储时附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收尽收,并上传省级追溯平台。完成任务的监测点,经验收合格后,给予2.4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时间自2026年9月3日至9月10日)。
2.提交《兴化市农产品集中收储点申报表》、营业执照、经营规模证明、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图片等材料。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4.公示认定: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监测点范围。
五、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兴化市农业农村局(红星中路22号)
资料投递:邮箱tzxhjgk@163.com
咨询电话:0523-83326696
监督电话:0523-80259925(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