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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巡回法庭进社区 化解纠纷促和谐
  • 信息来源:袁野
  • 发布日期:2023-07-0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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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入,乡村拆改房、商品房大量增多,由此而来的物业纠纷也在不断增加。为化解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日前,泰州市兴化市法院物业案件巡回法庭走进时代嘉园,对一起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案件进行了现场审理,也给当天旁听的业主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下午2点,在时代嘉园物业服务中心,兴化市万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小区业主支付物业费案件的庭审正在开展,记者现场了解到,此次诉讼是由于业主老张(化名,下同)连续三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而引发的纠纷案件,法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引导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据原告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2018年至2021期间,万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向老张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老张却迟迟未支付物业服务费以及公共能耗费,原告多次上门催缴无果后,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兴化市万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相应的未付费用以及原告代垫的公共能耗费用。因此原告所主张的3075元以及相应的逾期付款的滞纳金的主张应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被告人业主老张则认为,物业提供服务,业主缴纳物业费合情合理,他也愿意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但在万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入驻时代嘉园小区前,他因维修下水道与前物业公司存在纠纷,至今未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如今新物业入驻,却对之前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这让老张难以接受。“我当然同意,物业费理所应当给,但是在2017年我那个下水道,我在底层,上面四五层全部漏水,我家里满溢,这个下水道全是我搞的,我说你们也适当地处理一下。”被告老张说道。

在充分听取被告及物业公司的意见和诉求后,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悉心释理、积极调处,公正维护双方权益。最终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并表示以后碰到物业纠纷会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携手“缔造幸福小区”。当天的庭审为旁听的业主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取得了“审理一案、调解一批、治理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兴化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李唯表示,市法院坚持采用“实地看、随机访、入户问、集中谈、巡回审”的工作方式,加强与基层组织、主管部门、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渠道,积极引导物业公司、业主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理物业纠纷。“我们同时充分发挥法官在物业纠纷化解中的指导作用,通过定期举行座谈会、普法讲座、巡回审理等方式,以点带面宣传物业法律法规,努力实现物业纠纷的有效预防和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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