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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与市检察院共建协作 兴化快速解决群众重复婚姻登记难题
  • 信息来源:董庆明
  • 发布日期:2024-08-1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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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不会影响孩子,我也放心了。”日前,兴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及时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说明删除相关重复的婚姻登记信息,当事人陆先生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了。

3月27日,陆先生持身份证到兴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取个人婚姻档案,结果发现自己竟有三条结婚登记记录,除了2017年在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部门与现任妻子的结婚登记,一个2002年6月在兴化市某镇与前妻的结婚登记,还有一个是2006年8月,两人在该镇民政办又重新登记结婚。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信息了解当事人情况,“我没有重婚,我还要送儿子参军呢,更不想因为婚姻登记,影响孩子当兵,请你们帮帮我。”根据现行婚姻登记的法律法规,民政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重复登记的问题,兴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第一时间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帮助解决陆先生的难题。当天陆先生向兴化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真相究竟如何?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详细询问了陆先生的婚姻家庭情况,又赴兴化、泰州医药高新区两地民政部门调取相关原始登记材料,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终于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002年,陆先生与前妻在兴化市某镇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后不久,由于结婚证遗失了,加上不了解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2006年8月,两人便到该镇婚姻登记处又重新登记,申领了结婚证。2015年9月,两人经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调解离婚。2017年5月,陆先生重新组建家庭,拿着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在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与现任妻子登记结婚。但因为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变化,加上兴化与泰州高新区婚姻登记系统并未实现联网,当时并没有发现2002年的陆先生的婚姻登记情况。

2024年7月3日,兴化市民政局收到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进行审核,情况属实同意按检察院建议执行,于7月12日作出删除陆先生2006年的结婚登记。

此次重复结婚登记之所以能迅速更正,得益于兴化市民政局与该市检察院共建的一项协作机制。2022年9月8日,为了解决婚姻登记领域出现的错误登记、重复登记等问题,该市民政部门与该院会签《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协作意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相关协作机制,通过行政检察监督,破解民政部门发现相关婚姻登记问题后,无法主动更正的难题。截至目前,已帮更正错误登记、虚假登记等问题6项,化解了6名当事人的烦心事、闹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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