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昭阳街道
- 发布日期:2025-05-0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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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征求业主意见、物业管理委员会商量,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对沁雅花园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沁雅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沁雅花园所处的位置东至红星北路,南至张家路,西至唯斯顿幼儿园,北至星海花园。总户数333户,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
3.物业项目收费标准:具体由被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物委会根据服务标准协商确定。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依法设立且现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业绩优良,信誉程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为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止。
②报名地点:兴化市昭阳街道南沧社区。
3.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⑥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报名点审核;
⑦公司法人、股东与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被执行记录证明。
4.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项目有黑榜记录的(已整改销号的除外),以及物业公司、股东或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失信人员、有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报名,如有隐瞒一切责任自负,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兴化市华府沁雅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在选聘大会召开前,拟选聘单位必须在5月13日下午5点前向兴化市华府沁雅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或卡号缴存壹万元整保证金,规定时间未打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被选聘将自动转为小区考核履约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当日无息退还。选聘成功后,物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进场服务或进场后一周内未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2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三、选聘方式
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通过业主大会授权承担选聘职责,拟选聘单位在物委会作出决定前,需向物委会成员如实介绍单位现状,同时对沁雅花园小区将来的服务管理进行陈述和下一步设想,物委会将根据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选聘单位(如只有一家物业企业报名,则由物委会直接决定是否选聘该物业企业)。
四、选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选聘时间:拟定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9时
2.选聘地点:南沧社区(幸福小城西区西大门)
3.接受报名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3274136
17315333841
兴化市华府沁雅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