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千垛镇
- 发布日期:2025-05-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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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DZ20250507-6-01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 发包人地点 | 千垛镇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千垛镇夏许村一事一议道路及停车场工程 | 项目地点 | 千垛镇 | |||||||
招标标段数 | 1个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 项目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标 段 划 分 | 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积 | 正式预算价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1 | 2025年千垛镇夏许村一事一议道路及停车场工程 | / | 22.361156 | 18.336147 | 2025-5-28 | 2025-8-16 | ||||
报名、购买发包文件时间 |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0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地点 | 线下报名:兴化市英武丽都4幢4层401室(线上报名请联系华先生:15161084571)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0日 | |||||||||
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竞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
竞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
其它要求 |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线上(微信)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档。 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为准)。 | |||||||||
发包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朱先生 13812381636 |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江苏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先生 15161084571 | |||||||
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 发包人地点 | 千垛镇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千垛镇夏许村一事一议道路及停车场工程 | 项目地点 | 千垛镇 | ||
发包方式 | 公开 | 发包标段数 | 5个 | 标段内容 | 道路工程 |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登记表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企业资质证书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7、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 8、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竞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至少1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保险证明。②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投标单位退休的退休证。③因改革、改制等原因无法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但实际又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特殊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情况证明及证明其现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的公函(或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上述材料(除第9项外)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已经办理解除锁定备案事宜的;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且已解除锁定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未进行网上备案的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养护期以及绿化养护、管护工程无论合同期是否已满,不作为在建工程。 三、报名截止后,发包人不再接受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四、发包人接受竞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后,同时发售发包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未购买发包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 五、报名结束后,发包人将组织集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按照本须知第一条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包人在网上(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已购买的发包文件不予退还。 六、本次2025年千垛镇一事一议项目施工招标共有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5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若某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为预选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得推荐为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定标均按照3、2025年千垛镇李南村一事一议道路及公厕工程;4、2025年千垛镇华南村一事一议桥梁工程;2、2025年千垛镇丁沙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1、2025年千垛镇夏许村一事一议道路及停车场工程顺序进行(特别强调:如某投标人已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得参加其他标段的竞标和评审。注: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参与后面标段的成本价判定)。 | |||||
二、确定潜在竞标人方式:
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付审计价的90%;余款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根据审计结果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开标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竞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兴化市千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原西郊镇司法所内)签到处签到并核对身份、证件情况等所需材料,否则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议并作无效竞标处理。(现场开标)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601478811
代理公司:江苏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先生
电 话:15161084571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