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告
昭阳湖名郡小区物业选聘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昭阳街道
  • 发布日期:2026-01-27 09:28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商量,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对昭阳湖名郡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昭阳湖名郡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昭阳湖名郡小区所处的位置,东至文峰路,南至昭阳湖公园,西至昭阳湖公园,北至昭阳湖路。总户数92户,专有部分总面积约3.84万平方米。

  3、物业项目收费标准:1.50元/平方米/月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依法设立且现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业绩优良,信誉程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31日下午5点止。

  ②报名地点:兴化市昭阳街道景范社区。

  3、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⑥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报名点审核。

  4、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如有黑榜记录的不得参加报名(已销号的除外),如有隐瞒一切责任自负,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业主委员会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在1月31日下午5点前向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或卡号缴存10万元整保证金,规定时间未打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被选聘,将自动转为小区履约考核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3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三、选聘方式

  业主委员会将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业委会成员组成的选聘小组,拟选聘单位在选聘小组作出决定前,需向小组成员如实介绍单位现状,同时对昭阳湖名郡小区将来的服务管理进行陈述和下一步设想,选聘小组将根据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选聘单位(如只有一家物业企业报名,则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选聘该物业企业)。

  四、选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①选聘时间:拟定于2026年2月3日 下午2时30分

  ②选聘地点:兴化市昭阳街道景范社区会议室

  ③接受报名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83329720;17315333533  

兴化市昭阳湖名郡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