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话灯及其他

信息来源:兴化日报 发布日期:2024-03-01 16:54 浏览次数:

又至元宵。求学在外的人,本无过多所在地的元宵记忆,更兼时迁世异,长辈口中的元宵景况一天也未亲历。近来偶然在苏州古旧书店淘得一本《吾乡风情》(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是书出版后被日本明星大学图书馆青梅分馆购得入藏,不知何因又流回国内。该书辑录民国时期著名的文艺刊物《论语》半月刊中部分有关地方风俗的文章,其中一篇与兴化相关,即李元柏作于1937年的《“灯”在兴化》,全文计一千余字,信息量却极大。先前读陈邦贤《自勉斋随笔》,亦有一条笔记叙其观灯经历。合此二者,再辅以其他地志资料,或可略窥民国时期兴化的元宵闹灯盛况。

清咸丰《续修兴化县志》记“元夕”习俗为“各庙张灯自十三日至十六日止”,民国志仍之。一方面当然是新志承袭旧志,另一方面也说明该习俗变动不大,虽然不至于自古以来,但晚清民国时期大体如此。陈邦贤形容为“每年正月初十外至十五六日,每晚必点着(灯),看的人也很多,这就是苏北兴化县的一段故事。”陈氏最后一次在兴化观灯是“(民国)二十七年的废历正月”,时值抗战,盛况不衰。不过,张灯与观灯是习俗公共的一面,容后再述。李元柏的文字就提示我们,在此之前还有属于各家自己的“上灯”环节。

所谓“上灯”,就是张灯之意,这本不应单独成为一个环节,然而扬州地区别有风俗。种因在《扬州春灯》一文里说得明白,“十三日上灯,十八日落灯,上灯圆子落灯面”。兴化区别于扬州,灯期至十六日,“上灯圆子落灯面”的习俗却是一致的。按李元柏的说法,“上元节届,兴化大街之闹热,四牌楼至东岳庙,两边街道多摆圆子摊”,1937年的物价是“桂花圆子二文一个”。上灯总该有灯相关的环节。对一般人家来说,灯分两种,一是给小孩买的灯,各式各样;另一种是娘家给新嫁娘买的琉璃灯,灯上多有“张仙送子”“榴开见子”的图案,以期女性添丁。甚至有多年不孕者偷土地庙灯一说。扬州城中还有寄名的习俗,富贵人家不易养的子女,得去庙里做寄名徒弟或者干儿子,元宵时就要送灯于庙。旧时兴化佛教极为兴盛,或许也有这种风俗,不过李元柏未曾提及。

无论是琉璃灯还是圆子乃至于象征长寿的落灯面,都在强调明清社会日常的主题:家族的延续。这种延续,需要老者的长寿,更需要女性的生育。“许多新嫁娘在此时都盼望娘家送灯来”,可能是已婚女性对借用原生家庭权势的期盼,却只会被文人解读为对生育的渴望。元宵风俗的另一面,满是日常压抑的延续。但是不要紧,看灯与耍灯是一场狂欢。

“各庙张灯”,具体来说就是“兴化庙宇如东岳庙、城隍庙、关帝庙、都天庙、开元观、四圣观,这时悬挂围屏,人物山水、花卉羽毛”。比较亮眼的是屏风灯,据陈邦贤言,“屏风灯又叫做围屏,就是若干的窗扇,用纱糊起。那纱的上面画有许多的人物故事,如《三国志》《东周列国志》《二十四孝》等,晚间点以蜡烛,景色宜人。”其实人潮汹涌,哪里顾得看灯上那么仔细的主题,《二十四孝》灯下,也不会真有人卧冰求鲤。比屏风灯还亮眼的是城隍庙里的珠灯,该灯“完全为珍珠扎成,名贵不下珍珠塔,中间八角大灯,四围配以小珠灯,灯边构成图案,颇见匠心。”以其名贵,每年就悬挂这几日,防贼惦记。

不过,人们观灯,未必尽与灯饰之美相关。道德家们疾呼“好男不看春,好女不看灯”,正因“红男绿女,游人如织”,多少有“吊膀子是真情”的弦外之音。据说“老头子、老妈妈子去看灯,也有醉翁之意。”观灯是一场全民狂欢,不仅性别秩序被冲破,阶层秩序也暂时模糊。“兴化业剃头、修脚、擦背之诸君子,咸于此时要灯取乐,扮演戏彩,化妆游行,招摇过市。”这些服务业人员从事的行业彼时被视为贱业,他们也因职业被人轻视。此时则可以化妆游行,招摇过市,甚至唱起“我同小妹妹看花灯”这样的小调。乡下人也会在观灯时节进城耍灯,“前面敲锣,中间耍龙灯者十数人,嘴里大唱其不知所云之调。最后说几句吉利话,恭喜发财,诸如此类。”“不知所云之调”未必真的不知所云,很可能是相关仪式的唱词,与“恭喜发财”等吉祥话配套,表达对自我与他人的祝福。

最后也是最有兴化特色的是“送灯”。“许多吹鼓手在十六夜晚,由城隍庙吹送到八字桥,名曰送灯。中间距离一里许,吹送到八字桥上几块石头是丰年,上几块石头是歉年,旱伤水涝,都在这时验应。兴化六十万人的民食问题,好像需要吹鼓手一吹就有饭吃。”李元柏这段话为我们揭示了一个地方性仪式的展演过程。官方的城隍祭祀中并没有元宵这一时令,然而送灯从城隍庙始,到八字桥终,绝非随意为之。考虑到八字桥附近即是县署,可能有从阴司祷告往阳间官府祈求的含义。至于以吹送到八字桥上的第几块石头为卜,其原理与龟筮无异,大约有某些古老的来源。这一仪式固可蔑之为“迷信”,细究之则可见其自上古至明清的仪式层累。

元宵闹灯这一看似简单的节庆民俗,在日常与狂欢之间,实有少为人查究的礼仪秩序。而这些礼仪秩序,恰是传统社会的重要表征,也蕴藏着传统社会的精神内核。幸有李元柏这篇短文,我们才有可能系统了解当日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李元柏原为塾师,后因好玩报而成为民国时期兴化较为活跃的报人。他担任过《新兴日报》的编辑,与人合作发行过《朝暾》,独自发行过《朝报》,相友好者有王抗、魏僖等(有关李元柏创办报刊情况,可参见王衷抒《解放前兴化的报纸概况》,《兴化文史资料》第9辑)。正因其有报人的经历,理解在上海发行的《论语》的受众是谁,所以《“灯”在兴化》一文特别掺入了诸多上海元素,以吸引读者注意。

该文作于1937年,是时抗战军兴,上海地方舆论又重弹“一·二八”时期“江北汉奸”的地域歧视老调。李元柏以上海人熟悉的“兴化桂圆”作为文章开头,指出文中的兴化非上海人最为熟知的以售卖桂圆干而闻名的福建兴化(莆田),并自嘲为“江北佬”,指出兴化在以高邮蛋出名的高邮旁边。这种介绍并非没有意义,彼时江北人有不少在上海,盐阜地区不少人在工厂工作,加入了青帮,扬州三把刀也是出名的,唯独寄居上海的兴化人多为船民,漂泊苏州河上,与市民社会较少往来,因此并不为人所知。李元柏接下来就立刻强调,“诸位幸勿以汉奸目之”“总之是中国领土与中国人民,决无疑问”,这种略显奇怪的话,正是要针对甚嚣尘上的“江北汉奸论”。

他还表示“我们尚有郑板桥同乡也”。这句话值得反复玩味。“一·二八”以后,江苏省政府部分部门迁至扬州,教育官员易君左就这段经历写成《闲话扬州》。书中部分词句意在指出中国落后之根源,不想扬州地方人士揪着部分词句不放,认为易氏在污蔑扬州人为妓女和汉奸。然而,抨击易的文章也不能掩盖扬州没落的事实。而且,最为紧要的是,这种没落不只是经济上的萧条,更是文化上的衰败。近代西潮涌入,文明的标准发生变化,道出于一变为道出于二,甚至道出于多。扬州是传统中国的菁华地,在易君左的笔下,已然是没有卫生习惯、缺乏现代交通的不文明之地了。过去的府城如是,下面的县更不消说。江北在彼时上海人的心目中,与不文明深深地划上了等号。李元柏以郑板桥举例,自然是因为郑板桥在盛清以来的商业艺术市场上有较高的名声,这种名声超越了中西古今之争,将他作为同乡代表,能证明地处江北的兴化有文明可言。

可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内地早已失去了自我评判的资格,口岸才是掌握文明标准之地。于是,李元柏随后的叙述,要不断以上海的情况作为标准,来言说兴化的情形。桂花圆子的招牌本是寻常物,他要强调这好像“上海卖‘良乡栗子’‘天津雅梨’‘广东月饼’一般无二之市招”。庙宇里各式围屏灯,他要表示这“俨如上海大新公司四楼常常举行之画展也”。热闹的东岳、城隍、关帝各庙,不是与上海城隍庙相比,而是要强调“已变成先施、永安、大世界”这三个上海的大百货商场。唯一有兴化特色的送灯,作者宽厚地“不说破他们迷信,由他们去吹”,然而前一句是“兴化六十万人的民食问题,好像需要吹鼓手一吹就有饭吃”。作者此言切中民瘼,有言外之意,不能苛责。贯串全文来看则可知,郑板桥式的文明已不能维系,送灯这样的迷信才是江北腹地的特色。民俗介绍的背后,透露着内地新式知识分子的挣扎。

短短一千余字中,既有欣赏街上行走的新嫁娘的“黄鱼大脚”的旧式、“文绉绉之文人”的恶好,也有对“现代二十岁的大少爷、十七岁的大小姐们”不奉行旧式性道德的哀叹,也有对劳工阶层和乡村民众的士大夫式鄙夷,更有对江北地方的回护,有对上海大世界的追慕。李元柏写这篇介绍性文字,是为了“到民间去”还是“再造新文明”。更可能的是,他像明清乡里士人一样,纪录乡邦礼俗,以供后人稽考。

八十七年后,一位负笈沪上的兴化籍学生读到了这篇文章。其时浦江夜航,风雨大作,不见涯岸。八字桥的灯比八十七年前更亮,过渡时代的迷惘,却未曾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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