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领导督办提案
让城区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 信息来源:兴化市
  • 发布日期:2021-09-06 17:30
  •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1)第335号

 

案由:   让城区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集体提案: 群众组

提案内容:

在我们的城市,生活着这样一群人,他们不是城市低保群体,也不是三无人员和孤儿,常年游走在低保边缘,部门、街道只能通过节日慰问、临时救助等方式解决燃眉之急。我市每年用于慰问、临时救助的资金近200万元,却仍然改变不了他们困难的现状:低矮破旧的住房、随处可见的药瓶、没有安身的技能,或病、或残、或困,处处显示着这个家的困顿。就算是城市三大兜底性政策群体,也只能满足他们基本的生存条件。尤其是由于家庭贫困,导致城市困难群体在教育投入上不够,子女教育程度偏低,就业竞争力不强、收入较低,无法改善家庭和自身困难现状,这种代际传递,更加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与农村有扶贫标准线不同的是,国家对城市困难群体暂无标准线,这给我们的救助帮扶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调查中发现,由于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存在多样性、复杂性,我市城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边缘困难对象的识别难度大。由于家庭收入不稳定,在低保线上下浮动,无法准确界定是否符合帮扶标准。二是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性。民政、人社、医保、住建、教育、卫生、红十字会、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能,都有各自的帮扶政策、措施,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杯水车薪,救助帮扶精准度有待提升。三是救助帮扶方式相对单一。补助、慰问金、实物是目前较为常见的帮扶方式,未能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四是社会参与率有待提高。目前的救助绝大部分依赖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社会资本因为资质、门槛、资金等原因参与救助率不高。五是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不足。工作人员少,工作经费缺乏,导致困难群众底数不清、需求不明。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做好城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资助、临时救助为辅助,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救助体系,才能更加有效保障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开发建设社会救助综合平台。街道、社区干部在对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筛选的基础上,深入网格、小区、楼栋开展全面摸排,结合平时掌握情况,逐户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对象数,了解掌握困难群体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经济收入、致贫因素、脱贫需求等情况,建立动态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市级层面开发建设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按照“大数据比对、网格化检测、铁脚板服务”思路,集成民政、教育、住建、人社、司法等部门救助信息,科学设定重病、重残、受灾、教育、户籍、年龄等多项预警功能,实现困难群众“一键求助”,真正变“群众跑腿”为“数字跑腿”,全面实现智慧救助、高效救助、精准救助。

2.建立困难群体帮扶的长效机制,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络。研究出台我市城区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统筹民政、人社、医保、住建、教育、卫生、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力量,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从生活、急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社会等八个方面入手,打造加强版“8+1”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政策宣传的力度,吃透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的政策精神。推动救助帮扶审批权限下移,简化审批流程,由社区把关提出审核意见,经街道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即可,打通社会救助帮扶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让城区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救助帮扶成果。

3.加大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扶助力度,从根本上拒绝“养懒汉”。除了在端午、中秋、新年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外,更为重要的是帮助困难群众就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拥有一技之长、拥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才是脱贫的关键。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人才招聘市场信息广、平台大的优势,针对困难群体召开专场招聘会,构建政府、企业联动的帮扶体系,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帮助与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和困难职工创业、就业、再就业,以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服务等方式,增强“造血”功能,实现从“扶资”到“扶志”“扶技”的转变,拒绝“养懒汉”,把低保户变成脱贫户,把边缘户变成发展户。

4.广泛利用社会组织的人脉资源,扩大救助帮扶的覆盖面。政府部门要加大公益创投项目的投入,仿照养老服务项目化运作模式,对困难群体实施项目化帮扶,一个项目一类服务对象,扶智、扶志、扶技、扶资、扶学多管齐下,充分发动社会公益组织和有项目承接能力的乡镇、社区、村、单位、部门,真正做到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力度,动员社会上的爱心人士注册社会公益组织,通过承接政府公益创投项目、发动爱心企业家、众筹等方式筹集资金。与街道、社区无缝对接,有计划、有层次、有针对性地帮扶困难群体。社区摸排特殊困难对象的实际需求后列出需求清单,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爱心力量等列出供给清单,通过供需对接会、帮扶见面会、大数据配对等形式,快速实现供需匹配的精准化、精细化、多元化帮扶,确保“帮助一个,解困一个”。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民政局主办、人社局会办。

 

2021年1月13 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33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群众组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城区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成果的建议〔编号(2021)第335号〕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遵循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方针,持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强化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区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困境儿童、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城区困难群体政策保障全面兜牢兜实。截至今年6月,昭阳街道范围内城区,有在册低保652户927人,在册特困人员85人,在册重残人员499人;上半年,城区累计有472人次领取临时救助金258760元;其中,春节期间,有412人次领取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19.49万元 。但工作中也发现,由于缺少相应的政策依据和制度创新,一些政策边缘的困难家庭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生活中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针对提案提出的工作建议,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设计。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扶贫、民政、人社、医保、住建、教育、卫健、工会、妇联、残联等为组成单位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排查出的城区困难对象等相关事项进行会商会办。部分特殊困难群众对照现行社会救助政策暂无法纳入保障的,可由牵头单位组织,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协商救助形式、帮扶措施,形成会办纪要。建立市级机关单位挂钩帮扶城区困难群众制度。为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和类型,前期已组织扶贫、民政、人社、医保、住建、教育、卫健、总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红十字会、昭阳街道等单位,重点走访昭阳街道16个社区部分困难城区家庭,下一步将组织全市80多家市级机关单位与城区困难群众,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常态化帮扶。

二、强化政策集成。出台城区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统筹民政、人社、医保、住建、教育、卫健、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帮扶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我市城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刊印我市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政策汇编。汇总扶贫、民政、人社、医保、住建、教育、卫健、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救助帮扶政策,形成我市困难群众帮扶政策汇编,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方便基层经办人员和困难群众掌握帮扶政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目前,我市临时救助一次救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元,拟参照泰州市临时救助政策,提高我市临时救助标准,一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同期低保标准12倍(710*12=8520元)。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临时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水平。

三、推进智慧救助。建设社会救助综合平台。按照“大数据比对、网格化监测、铁脚板服务”思路,全面统筹救助资源、救助力量、救助信息,变“群众跑腿”为“数字跑腿”。通过大数据比对,及时主动发现新增救助对象、核减退出救助对象以及重复救助事项等,构建“一门受理”“一网通办”新型救助运行机制,统一经办服务,统一数据信息,统一资源链接,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全面实现智慧救助、高效救助、精准救助,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目前,综合平台已投入运行,业务培训等也已全面落实到位。强化部门联动。深化民政、医保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比对,及时将符合救助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开展救助帮扶。

四、提升帮助成效。建立分层分类救助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加大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面向低收入群体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拓展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有针对性地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或组织开展困难家庭劳动力求职招聘会。组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参加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并给予全额补贴,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通过实现就业摆脱困境。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鼓励引导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动员社会上的爱心人士注册社会公益组织。组织街道社区排查困难家庭,及时将排查出的困难家庭、困难诉求等信息推送给社会公益组织,便于社会公益组织有针对性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感谢你们对城区困难群体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兴化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