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领导督办提案
关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建议
  • 信息来源:兴化市电子政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9-1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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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2)第333号

案由:关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建议

提案人:姚丙南附议人:王骞

提案内容:

随着我市经济不断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车辆的逐年剧增,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就越来越显现出来,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作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升县城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教育水平,尤为重要。

部分市民交通法规意识淡漠、不遵守交通法规等原因,使得城市交通秩序较乱、问题很多,不仅对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隐患,对兴化市城市文明形象也造成影响,如:部分市民过马路不看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栏杆;部分司机开车,不系安全带、打电话、乱扔东西;部分车辆拐弯不打方向灯、强行加塞、行驶中长时间开远光灯、会车开大灯。

部分市民骑电动车在马路中间乱穿、急拐、占道抢行,市区道路上行驶电动自行车见红灯就闯;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想走人行道就走人行道,想走机动车道就走机动车道,甚至在机动快车道上行驶;由于速度可高达到50-60公里/小时,经常在机动车道上与摩托车、小轿车甚至中小货车抢道;由于机动性强又经常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逆行,为了省电电动自行车在夜间行驶时经常不开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随着网络订餐平台的兴起,如今一到饭点,就可以看到大批送餐员骑着电动车四处送餐。其中一些送餐员在道路上逆行、骑车打电话……种种危险动作,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随着城市发展,城区部分车道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不完善,这些交通安全隐患,有的构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如兴化市药沈路与中和路交叉口无交通信号灯;兴化市人民医院西门与行政楼无交通慢行标线。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大力开展路面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车辆“两客一危”、超速、超员、酒驾、毒驾、疲劳驾驶、假牌假证、无证驾驶和报废车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执勤装备、酒精测试仪等,加大对城区主干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的巡查整治力度,实行定时、定岗、定路段、定任务的原则,层层落实巡逻勤务制度,确保巡逻到位,工作到位,保证路面 “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解决高峰与平峰、白天与晚上、工作日和节假日都一样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时把交通事故的隐患消灭在萌发状态之中。对无牌无证、农用车、三轮车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明显“三超”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等严重违章行为要严格重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2.完善事故多发地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清理工作。一是交警大队将事故多发地段和隐患路段的排查清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力争将事故多发地段和隐患路段全部纳入掌控范围。二是合理规划道路及配套设施。在路口较多的城区道路应及时改造或减少不必要的路口,在机非混合道路,有条件就增设非机动车道。三是清理妨碍驾驶员视线的广告、树木。在路口、拐弯处严禁安装广告,对枝繁叶茂的树枝树杈定期进行修剪。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

3.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对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教育管理。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的事情,不仅仅是交警部门一家的事情。所有电动车与交警部门联网,上牌信息实行共享,车主车辆与车牌信息与系统关联匹配,实现“每车一牌一码”。

同时,针对新购置电动车,可参考如下上牌流程:选定车辆——电动车与车主身份关联——车主选号——制作电动车行驶证——电动车保险——车主提车。从购车源头管控,逐步减少和避免无牌电动车非法上路行驶。推进电动车上牌,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行驶,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同时推进电动车第三者保险项目,在意外发生时,受害方同机动车辆一样将风险损失转移给第三方机构。这样即实现了交警部门对各类车辆的全面监管,又提高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保障,又降低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主的直接财产损失。

4.充分应用科技信息手段开展事故预防。信息化社会必然要求使用“信息化手段”。公安、交通、公路、气象部门以及乡村一级组织,应建立长效的联系协作关系,主要通报道路、交通流量、气候、气象灾害等交通信息,由公安交警部门即时接收,相应处置。接到事故类报警信息的,交警部门必须及时做出反应,果断处置,恢复道路畅通。交警部门要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利用电子监控、流动警察、手持信息终端等,提升交通违法和事故的预防管治能力。禁止生产超标或留下销售商可以在车内限速装置上做手脚的空间,禁止超标车辆销售和上路行驶,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5.完善交通标志。如兴化市药沈路与中和路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兴化市人民医院西门与行政楼完善道路交通慢行标线。针对城区部分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损坏、缺失等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主次干道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完善道路隔离护栏的反光标志,确保城区主、次干路交通标志设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通行效率。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公安局办理。

2022年1月 9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33号提案的答复

姚丙南委员:

您好!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第333号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研究,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存在数量多、范围广、隐患深、管理难等方面的问题,道路交通秩序问题较为突出。目前,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上级公安部门部署要求,依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城乡一体、协同共治”原则,我局交警部门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兴化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推行“一盔一带”等安全守护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登记、上牌、使用、停放、充电等标准管理环节,围绕“宣传先行、溯源监管、执法整治、长效管理”等方面,严格落实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成立全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室五组”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进位、认真履职,协调配合、促发联动。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一、强化源头管理。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监管,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要求,切实关注源头。对违法违规者依法处理。二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交警大队车管所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将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录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三是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落实新出厂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四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上下班员工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

二、加大非机动车管控力度。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对商场、校区、小区等大流量路段的管控力度。二是从严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三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发挥铁骑机动性强的优势,加强全时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和街面巡逻力度,以刚性执法倒逼驾驶人自觉规范停放车辆。针对随意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通过走访沿街店铺,督促各经营者积极提醒前来办事、购物的驾驶人,不要随意停放车辆,并通过由保安和服务员提醒、在明显处粘贴非机动车道禁止停车的提示语等,及时制止车辆随意停放。对电动车骑乘人员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促使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头盔。我局组织开展早晚高峰、平峰执勤,交警大队每日安排警力在重点道路,如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农贸市场、医院等重点检查场所定点定岗,常态化集中整治,严查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积极劝导群众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对于学校周边的重点路段,加大执勤力度,延长夜间执勤时间,全力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四是深化骑手源头管理。我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已正式成立“外卖骑手”源头监管工作小组,由外卖企业发挥源管主体责任,车管所加强监管责任,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外卖骑手”的源头监管工作。工作小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助企业加强监管,对“外卖骑手”的违法行为,除交警处罚外,由各单位建立积分制度进行考核,切实承担起“外卖骑手”源管工作。我市两家外卖单位已切实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戴头盔、统一上牌、统一编号、放大号牌。并建立了外卖骑手红黑榜制度,每季度通报外卖骑手交通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等,进一步规范外卖骑手交通行为。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举措。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报纸报刊等人们喜闻乐见的宣传媒介,把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二是因地制宜的开展“一盔一带”等宣传活动,针对性利用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对电动车驾乘人员因势利导,让驾驶人了解驾驶电动车不守交通安全法规的危害性,以及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痛苦和危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把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从市区向农村地区延伸,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三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宣传。按照“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方法,对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驾乘人员进行“执勤体验”法教育,当事人通过成为马路志愿者,协助交警在路口体验执勤,劝阻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使当事人对非机动车安全文明依法出行有更加深刻认识。

四、形成治理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管理长效机制,充实一线警力,保持严管、严治态势。一是把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提升见警率、管事率,每月设立工作目标,避免时松时紧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消除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侥幸心理。依托交通岗亭、警务工作站(在建)等固定执勤点位,优化传统交管勤务升级,突出重点时段、路段,对违法占道、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和教育劝导,引导市民规范、文明停放车辆。二是有针对性开展整治,集中优势警力,分片、分段、分时进行整治,积极营造严管态势,让电动车驾乘人员逐渐培养安全文明依法出行习惯。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对查处的违法人员在进行处罚的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驾驶人充分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兴化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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