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20〕3号)和省、泰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0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主动发声,实施精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保障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活动主题
要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并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
(一)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要着眼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商务写字楼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要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充分发动综治网格员、金融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主题海报、宣传标语、宣传册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让防范非法集资“入耳入脑入心”。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要及时开展风险提示,针对苗头性风险,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要广泛宣传“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受理电话(0523- 80537366),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将集中宣传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投资要防非法集资、融资要防非法放贷”的心理预期。
三、任务分工
(一)市处非办负责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提供相关宣传资料,组织新闻媒体撰写相关文章,总结推广宣传教育经验做法,会同市委宣传部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部署推进。
(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负责结合所办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及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犯罪本质。市公安局协调社区民警短信系统,在本月向全市市民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三)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普法宣传,推动各地利用法治文化公园、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走廊集中宣传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融媒体中心,在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每日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画面、视频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
(五)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兴化发布等重点公众号和新闻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动态刊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画面和视频。
(六)市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在6月份至少向全市所有手机用户发送2次“市处非办提醒您: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远离非法集资,防止‘竹篮打水一场空’”“拒绝高利贷,防止‘黄鼠狼给鸡拜年’”“警惕高利借贷风险,遭遇‘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短信。
(七)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职业中专校、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学生家长、在校学生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全市退休人员集中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城乡农贸市场,在市场出入口和商户摊点集中区域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的横幅、标语。
(十)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利用市区主要大型LED显示屏等室外公共广告设施刊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画面和视频。
(十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民资金互助社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协调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滚动播放口号、画面和视频,张贴海报,提供宣传资料。
(十二)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负责组织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播放口号、画面和视频,张贴海报,提供宣传资料。并利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在农村地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十三)市级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落实宣传教育“进机关”。
(十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部署督促村(居)、单位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要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充分运用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渠道,广泛开展非接触性宣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社区、村镇、社会治理网格作用,进一步推动处非宣传向纵深延伸。
四、工作要求和相关事项
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集中宣传为基础,推动宣传常态化,持续做好针对性宣传。要与普法宣传、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活动相结合,推动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要推动防非宣传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创新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宣传工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组织开展集中风险排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防非宣传和风险排查相结合,在排查中宣传,在宣传中排查。
附件:1.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用语
兴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乡镇(街道)、单位:
活动项目(形式、内容) | 单位 | 次(块)数 | 参与人数 | |
常规宣传 方式 | 集中宣传 | 次 | ||
进村组 | 次 | |||
进社区 | 次 | |||
进机关 | 次 | |||
进学校 | 次 | |||
进工厂 | 次 | |||
……… | ||||
户外媒介 宣传方式 | 电子屏 | 块 | ||
社区宣传栏 | 块 | |||
村镇喇叭 | 次 | |||
学校课堂 | 次 | |||
公交广告 | 次 | |||
楼宇电梯广告 | 次 | |||
户外广告牌 | 块 | |||
……… | ||||
创新宣传 方式 | 知识问答 | 次 | ||
作品评选 | 次 | |||
……… | ||||
发放或悬挂张贴宣传品 | 传单、手册 | 份 | ||
海报、展板、横幅 | 份/个 | |||
各类赠品 | 份 | |||
……… | ||||
报刊杂志 | 新闻报道 | 篇 | ||
专题专访 | 篇/次 | |||
刊印份数 | 份 | |||
……… | ||||
电视台/电台 | 新闻报道 | 篇 | ||
专题专访 | 篇/次 | |||
播放次数 | 次 | |||
……… | ||||
网络媒体 宣传方式 | 网站新闻报道 | 篇 | ||
网站专题专访 | 篇/次 | |||
微信自媒体微博 | 篇/次 | |||
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 | 次 | |||
互动宣传覆盖人数 | 人次 | |||
……… | ||||
其他宣传 方式 | 发送短信 | 条 | ||
播放广告 | 条/次 | |||
……… | ||||
备 注 | 1. 集中宣传活动是指在广场、礼堂等开展的涉及面较广、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 2. 未列举的宣传方式可在分类自行添加。 3. 参与人数主要是指常规宣传、创新宣传、发放宣传品、其他宣传,以及可以统计的宣传方式,不能统计的不需填写。 |
附件2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用语
(供参考使用)
1.远离非法集资,防止“竹篮打水一场空”。
2.远离非法集资,享受美好生活。
3.参与非法集资,损失了,自己担。
4.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5.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6.投资要防非法集资,融资要防非法放贷。
7.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8.辛苦工作几十年,看紧自己养老钱。
9.健康快乐享晚年,谨防上当被人骗。
10.您贪念骗子的高额利息,骗子要诈取您的养老钱。
11.您贪念骗子的利息,骗子要诈取您的本金。
12.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13.珍重父母血汗辛劳、珍惜读书时光、珍爱人生信用记录。
14.投资理财会亏本,银行存款才保本。
15.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16.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认真查清金融业务资格。如需存款或理财,请到银行营业网点咨询办理,看清楚业务凭证或合同上是否有银行机构公章。
17.择业找工作要擦亮双眼,多方验证是否取得了金融管理部门审批的金融业务资格,切勿受人欺骗掉进非法金融活动陷阱。
18.拒绝高利贷,防止“黄鼠狼给鸡拜年”。
19.警惕高利借贷风险,遭遇“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远离非法集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