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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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兴化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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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兴化市疫情防控期间惠民便民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解读
  •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0-02-1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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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兴化市政府出台了《兴化市疫情防控期间惠民便民服务十条措施》。“惠民十条”涉及“零口罩”家庭清零行动、无接触配送便民保障以及水电气代购代缴服务等,条条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给市民以温暖。

“惠民十条”首条举措就是实施全市“零口罩家庭”清零行动。兴化组织市级机关党员干部专项捐款购买口罩,从2月5日起在5天内完成全市“零口罩”家庭清零目标。实施政府惠民补贴,确保一次性医用口罩价格稳定在0.5元/只。

每天用完的废弃口罩数量巨大,如何才能安全处理,如何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惠民十条”明确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城乡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扫除、大消杀行动;对废弃口罩实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确保安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义工、志愿者到交通节点、小区出口全面巡查、值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流动车辆、人员得到有效管控。

针对群众关心的生活必需品供给配送问题,“惠民十条”提出,实施无接触配送便民保障,组织市大润发、苏果、利群、春萍等四大超市开展免费“无接触配送”服务,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关注米油肉蛋果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供给,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价格监测,确保市场稳定。组织社区、小区为居民代购粮油、蔬菜等生活用品。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水电气欠费咋办?“惠民十条”提出,实行水电气代购代缴服务,确保城乡居民不因欠缴费用而停水、停电、停气。金融部门对个人定期存款到期自动延续为定期。此外,对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异地转诊、门诊特殊病、医保卡解封等医保经办事项实行不见面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异地转诊联网结算权限下放各定点医疗机构;放宽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的门诊携药量限制,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由1个月放宽到3个月。急需药品实行社区代购。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医保窗口申请办理2019年度零星发票报销的参保人员,报销时限延长至2020年12月底。对门诊病人免收专家费和门诊费。社保业务实行网上办理,2019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可延至2020年6月底前缴纳。外地转入人员确须缴费后住院或近期办理退休手续的,实行预约办理。人才招聘实行网上招聘。

同时,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孩子教育、老人吃饭、在家无聊等问题,“惠民十条”提出,市融媒体中心两个电视频道免费开通“空中课堂”,实行网络直播、录播,做到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办理转学网上初审、疫后复审;实施“中央厨房”便民保障,启动昭阳街道“中央厨房”,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各乡镇(街道)参照执行。启动城乡社区服务热线,为城乡隔离居民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创作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通过手机、电视等方式推送城乡居民收听收看,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政策。

小区封闭管理了,车辆停哪里?车辆到期要年检,怎么办?这些问题“惠民十条”都有安排:城乡停车场(停车位)全面免费开放,对不影响交通的居民车辆停放,不罚款、不扣分;到期需办理年检的车辆在按期交纳车辆保险费后,延期6个月办理;开通“来兴人员信息申报”系统,提高兴化交通管控检查效率;组建出租车“爱心车队”,保障医护人员、抗疫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紧急用车需求。



相关链接:市政府关于印发兴化市疫情防控期间惠民便民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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