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索引号 | 3212810002/2023-0000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兴化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2-11 |
文号 | 时效 |
关于公布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解读说明
-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3-12-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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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和保护管理,积极策应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兴化市政府分别于2018年11月、2020年1月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历史建筑,共52处。
今年8月,市政府召开名城申报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要求开展第三批历史建筑排查工作。
二、公布内容
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共58处分布包括城区和乡镇:城区主要位于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北门历史文化街区及西门历史地段,共21处;乡镇主要分布于周庄镇、沙沟镇、中堡镇、陶庄镇、戴南镇、戴窑镇、千垛镇,共37处。
- 相关政策市政府关于公布兴化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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