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0-01-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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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聚焦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在公安网主页发布新《条例》,供全体民警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明确信息公开申请收件人,建立业务部门承办、法制大队审核、领导审批的办理流程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我局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做强兴化公安微博、微警务公众号平台,创建抖音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公开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2019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4条,通过书记市长信箱、12345热线回复网友的咨询、投诉1324件,通过公安微警务、平安兴化微博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2000余条。我局政务公开案例《听民声、汇民意 政务公开赋能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在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优秀创新案例评选中获得第三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0 | 500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3 | 103978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04 | 0 | 523357 | |
行政强制 | 65 | 0 | 296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45 | 5096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7 | 1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6 | 6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107 | 10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4 | 4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37 | 1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机关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特别是交通、户政等方面的政策文件。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充分,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是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制有待完善,在具体答复告知等业务办理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确保高质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盯薄弱环节,丰富公开内容,特别是政策文件等主动公开项目。延展公开渠道,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开展内勤人员培训,规范办理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