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兴化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1-19 10:06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兴化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化市英武路39号;邮编:225700;联系电话:0523-8323113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安排,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步步推进,紧紧围绕构建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保证了《条例》的正式施行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9.669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群众对信息公开情况关注度不够等。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2、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机制。4、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进行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2.不断探索和丰富公开形式,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审计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审计信息”等栏目进行了编辑、整理、更新,主动公布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审计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工作规则;公布工作计划、有关文件等,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在公开程序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具体责任科室提出、分管局长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公开、办公室反馈四个步骤严格办理。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公开及时、全面、有效。局建立了两项制度: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制度,即每半年组织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特邀审计监督员及被审计单位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即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开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按情节轻重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我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无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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