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0-01-1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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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兴化市民政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兴化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有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的分工调整,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并设立AB岗,为工作落实提供人员保障。继续落实“分管领导把关,局‘一把手’审批”的审核制度。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今年来,我局除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外,继续依托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双公示”等形式积极加强工作解读、开展政民互动,同时,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更新民政工作动态。
三是及时进行公开。及时做好网页更新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台账整理,通过编号、分类、备注更新日期等方式做好记录,以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我局党、政事务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1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18283 (婚姻登记)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673.29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9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3 | 1 | 1 | 5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关注度不高”。为此,我们结合民政法制宣传,不断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00余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