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千垛镇
- 发布日期:2020-01-1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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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主要叙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兴化市千垛镇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化市李健南路39号;邮编:225772;联系电话:0523-80959103)。
(一)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紧紧围绕三个结合,迅速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结合普法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会议、重要活动等时间节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晓面。二是与培训学习计划结合。将新《条例》列入镇村干部培训学习计划,在全镇范围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精通度。三是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工作措施,扎实稳妥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27条,包含工作动态61条,通知公告52条,专题信息18条,其他公开事项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95条。受理12345信件573件,其中省工单31件,泰州工单69件,市长信箱8件,书记信箱9件,上级转办7件,及时回应网络舆情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的力度,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二是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工作,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及时整改,实施规范化管理。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资金和人员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年度预算。逐年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同时,配齐选优政务公开队伍,提供有力人员保障。二是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对重大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严肃批评并追究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万元 | 万元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批次) | 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不足
2019年,千垛镇在市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部分基层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等。
2.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学习,发布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同时兼顾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二是提高对信息的敏感性,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速信息更新频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千垛镇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