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1-01-1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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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职责分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积极主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信息公开促工作,以信息公开树形象,以信息公开赢民心。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余条,通过合理设置访问栏目,为群众提供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共完成行政审批5万余件、管理服务事项近104万件,局领导高度重视12345综合服务热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原则,以“切实解决群众所急所难的问题”为目标,积极处理并回复群众诉求工单2584件。
(二)信息公开持续规范。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明确信息公开申请收件人,建立业务部门承办、法制大队审核、领导审批的办理流程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公开渠道不断拓展。2020年以来,我局陆续投放智慧自助设备15台,实现智慧办理与人工受理相结合方式办理出入境、户政、交管业务,先行先试“一门通办”、“只跑一次”制度,得到群众的好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兴化公安微警务”、微博“平安兴化”、抖音官方号“平安兴化”等平台,灵活运用图片、视频等喜闻乐见新媒体宣传形式,转载、发布信息560余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断扩大兴化警方声音发布面、覆盖面、影响面。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先后组织了向群众报告公安工作、普法宣传日、110宣传日、119宣传日、禁毒宣传日、见义勇为广场宣传等多个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工作成效,增强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6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0 | 500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3 | 103978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3357 | 减317 | 523040 | |
行政强制 | 2965 | 增19 | 528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64 | 980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兴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高质量发展需求、与新时代群众的新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各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就跑一次”工作,进一步加大网上办事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