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01-15 09:40
- 浏览次数:
兴化市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委公开相关目录,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委法规文件、发展规划、有关工作总结和计划、工作动态、社会诚信、价格发布等情况,加大了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87条。主要涉及内容为:机构有关情况,如领导分工、职能及内设科室职责,行政执法主要依据、行为;工作计划、规划、政策解读;发改具体业务,如价格发布、社会诚信、重大项目全流程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自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就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网络、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保证依法依规办理,事事有回应。全年收到各类公开申请6件,按时办结6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全年两次在全系统的业务培训班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参培达60多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74.17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发布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展。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委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公民要求进行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文件的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及时修订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信息公开内容,按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利用公众媒体加大对发改工作的宣传和公开力度,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强化内部督查,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有关科室、部门及时有效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