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2-01-1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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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现公布兴化市商务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上传于兴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年报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化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23-83103068,电子邮箱:xh83103098@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2.重复申请 | 无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无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无 | ||||||||
3.其他 | 无 | ||||||||
(七)总计 | 无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围绕商务工作新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有些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原创性信息少,转载性信息多,政民互动参与度不够,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宽等。今后,我局要以建立高效、透明、廉洁政府部门为目标,以服务大众为目的,加强学习,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行风热线、网站、新媒体、传统媒体、会议、图文小册子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