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22-01-13 14:15
- 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化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由兴化市科技局编制。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兴化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化市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2021年,全局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工作。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开展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意见箱以及每季度政府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组织召开企业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还需加强。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的科技政策宣传广度、影响力还需扩大。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需扩展。
三是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增强公开责任感。积极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讲解,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规范在部门网站发布解读,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宣传等手段,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权威定调、专家解读、党员宣讲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三、深化公开深度广度。在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提高公开深度广度。做好科技工作动态的收集采编和发布工作。
四、认真抓好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部门网站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优化网站政民互动功能,便捷群众查询、办事。
五、健全公开制度规范。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与时俱进优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开展,保障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兴化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01月13日